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6.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2,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4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7年4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1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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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92,000,000股摊薄计算, 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咨询联系人:秦梅 杨赛儿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电话:0755-2138390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