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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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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延期的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7-01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进行重整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申请。东北特钢集团债权人申请的重整范围不包括本公司。

2017年4月10日,公司接到东北特钢集团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东北特钢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积极推动重整各项工作。目前,本次重整涉及的债权审查、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围绕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管理人组织主要债权人与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意向重整投资人也已基本完成对东北特钢集团必要的调查,重整投资人的引进现已取得重大进展。因意向重整投资人属于大型国有企业,决策严谨、程序规范,重整投资方案的最终完成和提交尚需时间,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经征询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意见,管理人和东北特钢集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9条第2款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准予延期至5月10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7-01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0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通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4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解除对东北特钢集团持有的公司331,17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的轮候冻结,以及170,377,200股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的轮候冻结。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501,549,200股,占东北特钢集团在轮候冻结之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8.58%。

截至本公告日,东北特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96,876,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2%。东北特钢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累计冻结和累计轮候冻结数量均为496,876,4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8.22%。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