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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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停牌期将满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17-023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停牌期将满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停牌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019、021)。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4月12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资产收购,工作量较大,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难以按照原计划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

为确保本次交易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避免公司股价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现就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增资及向第三方受让老股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的控股权,交易对价初步确定为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标的公司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为位于巴西的大型农业企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情况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和谈判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已与交易对方持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交易对价等各项环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谈判,由于本次涉及标的资产位于境外,有关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法律环境、资产构成、风险因素等情况与境内存在较大的差异,出于谨慎起见,有关重组方案的细节仍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资产收购,公司已经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各中介机构正在加快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对各阶段的工作做出了合理安排,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5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未能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17-024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03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额度。

一、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1亿元;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购买其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1亿元;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签订了《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亿元;同时,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仕兰”)与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5亿元;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购买其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1.3亿元;与厦门国际签订了《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0.5亿元。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纽仕兰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为10.8亿元,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二)产品收益计算

1、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投资者理财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2、招商银行“增利76836”、“增利76788”理财产品

投资者理财收益=投资者认购金额×理财计划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计划持有期限/365;

3、厦门国际“步步为赢17401期”、“步步为赢17264期”理财产品

投资者理财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三)提前终止权: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四)产品风险提示

上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

3、延迟兑付风险:理财产品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在约定兑付日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周期期间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提前赎回,公司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

5、再投资风险:上述银行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相关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情况、及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1.自2016年3月23日起产品收益率由2.75%/年调整为2.60%/年。

五、备查文件: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各类理财合同文本及到期收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