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7-01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授予数量:在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缴纳资金的过程中,2名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由3,090,595股调整为3,036,853股,调整后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总股本额112,863,500股的2.69%。

其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91,853股,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总股本的1.9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695,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总股本的0.62%。预留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总股本的0.1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4.94%;

4、授予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16日;

5、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6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82元/股;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解除限售。具体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在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缴纳资金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变,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45,595股调整为2,191,853股,调整后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总股本的1.94%,预留数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以及本次授予具体分配如下表: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注:1、激励对象名单与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一致。

2、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1日出具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117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2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2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53,035,176.4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91,853.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150,843,323.46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7年2月2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55,353.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15,055,353.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1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15,055,353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2.20元。

六、股票期权代码、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732

期权简称:凯莱JLC1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2,863,500.00股增加至115,055,353.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持有公司42.6387%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持有公司41.8273%的股份;实际控制人HAO HONG持有公司4.5152%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HAO HONG持有公司4.4291%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