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鹏起B股公告编号:2017-020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王桥路999号中邦商务园1037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朋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许宝星先生、曹文法先生、严法善先生因事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启利先生、邵开海先生因事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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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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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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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资产重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洛阳鹏起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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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资产重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丰越环保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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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资产重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成都宝通天宇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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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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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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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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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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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朱玉婷律师、张杨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编号:临2017-02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鼎立集团增持计划再次延期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鹏起科技”)于2017年4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鼎立集团增持计划再次延期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03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2017年4月11日,公司公告称,持股5%以上的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集团)拟将其于2016年2月2日公告的增持计划再次延期三个月。现根据上市规则17.1条的规定,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自2016年2月2日鼎立集团发布增持计划至今,鼎立集团已将该增持计划两次延期。公司披露的第一次延期理由为,避免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披露的第二次延期理由为,受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等因素影响,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同时鼎立集团存在资金安排问题。请分析上述延期理由的具体情况,核实并披露上述延期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二、鼎立集团发布增持计划至今,鼎立集团未增持公司任何股份。请核实并披露鼎立集团未增持任何股份的原因、鼎立集团发布及两次延期增持计划的决定是否审慎,并进一步说明鼎立集团是否具有履行增持计划的诚意。
三、公司公告,鼎立集团未能增持股份的原因之一是鼎立集团的资金安排问题。请核实并披露鼎立集团目前是否具有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能力,并说明相关资金安排。
请你公司股东鼎立集团于2017年4月14日之前落实上述事项,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