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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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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0版)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版)

联 系 人:向星睿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电子邮箱:300540@shenlenggufen.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40

2.投票简称:深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于2017年4月13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乐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继刚先生、财务总监曾斌女士、独立董事梁光术,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5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为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