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7-04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增资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2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资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的公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3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杜胜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明才先生均在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胜先生及杨明才先生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4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9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的通知》(云国资法规〔2016〕32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增加公司章程制定依据
原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修改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新增章节“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并将此章节排列在股东大会之后,董事会之前,具体内容为以下六条: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二条 公司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
(三)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审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委对决策事项充分发表意见;
(四)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履行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发挥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应当由公司党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公司纪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董事会中的党员落实党组织决定;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照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
(八)负责对所属单位拟任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的提名,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
(九)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十)应当由公司纪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任命。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有效发挥。严格执行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党委、纪委设专门的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务工作人员和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经济待遇。
第六条 公司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中共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4月修订)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6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公司董事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亦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会议决定将《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7-04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增资云南城投园林
园艺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下称“园林园艺公司”)增资2000万元。
2、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园林园艺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现为扩大园林园艺公司经营范围,支持园林园艺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公司拟向园林园艺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园林园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园林园艺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园林园艺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对外增资的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跟进、办理。
3、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写字楼盆栽及租摆;绿化苗木、花卉的培育及销售、景观绿地、室内外装饰的设计与施工。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普志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园林园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有利于园林园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可增强其在市政施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证券代码:600239 公告编号:临2017-04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陕西安得”)70%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陕西安得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70%;自然人胡帅持股30%。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陕西安得70%的股权。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陕西安得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分别出具了XYZH/2017XAA10354号《审计报告》及中和评报字(2017)第KMV3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确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为2017年1月31日。截至基准日,陕西安得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90,286,303.43元,净资产值为206,971,099.32元;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陕西安得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144,226.12万元,净资产值为55,894.60 万元。陕西安得经评估的净资产值较账面值增加35,197.49 万元,增值率为170.06%,增值原因是本次评估值中包含了开发成本应得的合理利润。评估结果尚需报云南省国资委备案,最终评估值以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结果为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持有陕西安得70%的股权将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陕西安得70%的股权,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拟不低于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净资产值,转让价格为最终成交价。(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拟不低于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净资产值,转让价格为最终成交价。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陕西安得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二环路与矿山路什字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李继锋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7588088556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电力成套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
陕西安得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项目基本情况
陕西安得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为刘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下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市东郊辛家庙片区,共分为A区海璟印象城、B区回迁安置房、C区上东大道、D区民生团购房、E区未开发地块;A、B、C、D四个地块总占地面积271.11亩,总建筑面积约95.59万平方米;E区未开发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16亩,尚未获取土地。截至基准日,该项目剩余未售物业约12.42万平方米及车位1265个。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陕西安得股权。截至目前,公司未为陕西安得提供担保;公司委托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陕西安得提供委托贷款5.16亿元,就该笔贷款,陕西安得已提供相应担保,且公司将在挂牌条件中明确:由摘牌方保证陕西安得按期偿还该笔贷款。
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拟不低于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净资产值,故目前无法确定本次转让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将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进行延续披露,以保证广大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陕西安得的《审计报告》;
2、陕西安得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将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进行延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编号:临2017-044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理想银泰”)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理想银泰融资10.6亿元提供全额本息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未向被担保人提供任何担保;
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杜胜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明才先生均在理想银泰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目前,理想银泰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0%;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银泰”)持股50%。为加快推进理想银泰开发的杭州·临平理想银泰城项目(下称“项目”)开发,调整债务结构,理想银泰拟向中信信托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10.6亿元,其中:A类融资(融资期限1+1年)不超过8亿元,B类融资(融资期限1+2年)不超过2.6亿元;理想银泰本次融资的增信措施为:理想银泰用其持有的约15.2万平方米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和北京银泰分别提供全额本息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理想银泰融资10.6亿元提供全额本息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04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杜胜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明才先生均在理想银泰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胜先生及杨明才先生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为理想银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公司2017年度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法定代表人:杜胜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室内外专修、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百货批发、零售。(依法续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63954098L
理想银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为加快推进理想银泰所开发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理想银泰融资10.6亿元提供全额本息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认真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理想银泰双方股东根据资金方要求,均为理想银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理想银泰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200.9亿元(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和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4.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9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9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7-045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增资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增资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李映红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推荐刘兴灿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决定将《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兴灿先生简历
刘兴灿,男,1977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云南,大学专科,建筑工程师。
曾任昆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路延长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工办主任、综合协调部经理、寺瓦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工办主任、综合协调部经理;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昆明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7-046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8日
至2017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临2017-04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45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4月24日16:30)。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的时间为准。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24日9:30—11:30 14:30—16:00
4、登记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 融城金阶广场A座27楼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育红 土倩
邮政编码: 650200
联系电话: 0871-67199767
传 真: 0871-67199767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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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