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质电机”)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栗县信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工贸”)及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的通知,信质工贸及尹兴满先生与西藏北航长鹰天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一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股份转让当事人

(1) 转让方1:上栗县信质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兴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665155349B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滨河社区办公大楼4楼

经营范围:铝轮制造、销售;贵金属销售;金银首饰加工;投资业务。

(2) 转让方2:尹兴满

身份证号码:3326011956********

住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大街115号

(3) 受让方:西藏北航长鹰天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广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Y053Q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301室

经营范围:无人机自动控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销售计算机及软件与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管理;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为信质工贸持有的信质电机102,810,000股无限售流通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和尹兴满先生持有的信质电机1,195,200股无限售流通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70%、0.30%。

3 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26元/股,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2,391,360,600.00元、27,800,352.00元,合计金额为2,419,160,952.00元。

4 付款与股份过户

(1)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合计支付第一期转让款1,209,580,476.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零玖佰伍拾捌万零肆佰柒拾陆元整),其中向转让方一支付1,195,680,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亿玖仟伍佰陆拾捌万零叁佰元整),向转让方二支付13,900,17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万零壹佰柒拾陆元整);

(2)登记公司出具转让方一和转让方二的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合计支付剩余转让款1,209,580,476.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零玖佰伍拾捌万零肆佰柒拾陆元整)。

有关本次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发布在指定披露的报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转让前后股份结构的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信质工贸持有公司股份102,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0%,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尹兴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叶小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4%,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尹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为上市公司第四大股东;上栗县创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尹巍先生分别持有公司10,05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51%,为上市公司第五、六大股东。尹兴满先生与叶小青女士、尹强先生、尹巍先生分别为夫妻、父子关系,尹兴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后,西藏北航长鹰天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0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尹兴满先生、叶小青女士、尹强先生及尹巍先生为法律认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3,90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97%,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尹兴满先生。

三 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股东叶小青、创鼎投资、尹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及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7-038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