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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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 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17-01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4月17日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狮头”变更为“狮头股份”,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从5%变为10%,股票代码(600539)不变。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的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较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狮头”变更为“狮头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539”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4月17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6年7月,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中联”)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晋01民初字第464号】,原告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狮头中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狮头中联银行存款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随后,狮头中联包括基本账户在内的4个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狮头股份”变更为“ST狮头”。

2016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主要经营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

2016年12月28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公司将与水泥主业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包括太原狮头中联51%的股权)以47,1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集团”),狮头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2017年2月6日,狮头中联完成了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柏林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9575970104P)。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均正常,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3.3.1条第三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于2017年4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4月13日同意了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0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14日停牌1天,2017年4月17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狮头”变更为“狮头股份”。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84,116,571.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0,606,141.13元,每股净资产为2.05元,资产负债率为18.37%;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962,531.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79,547.62元,每股收益-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0%。亏损原因为公司水泥业务持续低迷,使公司主营业务呈持续亏损状态。

公司于2016年12月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将亏损且经营压力较大的水泥业务资产全部出售,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变更为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的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龙净水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6年末,龙净水业总资产为40,269,425.32元,净资产为20,405,279.50元,资产负债率为49.33%;2016年度,龙净水业实现营业收入为72,878,406.94元,实现净利润为9,030,367.45元,完成了其收购时所做出的业绩承诺。龙净水业目前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较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