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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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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3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7)。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本次提示性公告根据深交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敬请投资者留意。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5.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8日(周二)14:30。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4月1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18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7.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2日(周三)。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3日、4月14日、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3:20~14:20,14:2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4:3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范文、刘春明

八、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为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日期:2017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3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下降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注1:上年同期(2016年1月1日—3月31日)数据为2016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数据;

注2: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3月31日)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开发项目在区域和业态方面与去年同期存在差别,毛利率有所下降;二是开发项目结算存在季度间的不均衡性。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