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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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编号:临2017—022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姜卫星先生的书面辞呈。姜卫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前述辞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姜卫星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朋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对姜卫星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编号:临2017-02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鼎立集团增持计划再次延期事项

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鹏起科技”)于2017年4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鼎立集团增持计划再次延期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立集团”)接到鹏起科技转交的问询函后,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就有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自2016年2月2日鼎立集团发布增持计划至今,鼎立集团已将该增持计划两次延期。公司披露的第一次延期理由为,避免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披露的第二次延期理由为,受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等因素影响,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同时鼎立集团存在资金安排问题。请分析上述延期理由的具体情况,核实并披露上述延期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鼎立集团答复:

(一)第一次延期理由的具体情况

1、鼎立集团于2016年2月2日通过鹏起科技公告了增持计划,增持期限为六个月,即为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8月2日。

2、2016年2月上中旬包含了春节,股票交易休市期较长,开市时间为2月15日。

3、鹏起科技2015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形成相应的交易敏感期。

4、鹏起科技因拟实施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4月25日下午起连续停牌,直至2016年10月10日复牌。

按上述时间分析,鼎立集团增持计划的实际可操作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4月17日,累计二个月左右,比原计划的六个月时间大为缩短。此外,因鼎立集团没有预料到鹏起科技在4月底之后的长时间停牌,在前期安排具体增持计划时准备不足,未能在鹏起科技停牌前实施增持行为。

(二)第二次延期理由的具体情况

1、经鹏起科技于2016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鼎立集团增持计划期限延至鹏起科技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因鹏起科技于2016年10月10日复牌,本次增持计划实际延期至2017年4月10日。

2、2016年8月8日,鼎立集团与张朋起签署了关于鹏起科技《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朋起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鼎立集团拟将其持有的鹏起科技股份1.33亿股协议转让给张朋起。

本次协议转让于2016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鉴于鼎立集团本次减持,形成了六个月内不得增持股份的“短线交易”窗口期限制,鼎立集团实际增持时间缩短为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4月10日。

3、鹏起科技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成都宝通天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因此该事项前后形成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窗口期。

4、鹏起科技2015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形成相应的交易敏感期。

按上述时间分析,鼎立集团增持计划的实际可操作时间段分别为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10日,累计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鼎立集团没有充分把握好资金和时间的安排,因此,鼎立集团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实施增持行为。

(三)延期理由的充分合理性。

1、鼎立集团2016年2月1日提出增持鹏起科技股票计划的动因除了对鹏起科技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鹏起科技价值的认可之外,最主要的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自2016年2月1日以来,国内证券市场稳定,鹏起科技股票价格也一直处于稳中有升的态势,因此鼎立集团一直未能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增持。

2、虽然上述两次增持计划时间间隔累计1年多,但实际真正可操作的时间累计只有3个多月,由于时间的不足,鼎立集团未能及时完成增持行为。

从主观意愿来说,鼎立集团还是希望能继续履行承诺,完成相关增持计划。根据上述实际情况,鼎立集团认为延期理由具有合理性。

二、鼎立集团发布增持计划至今,鼎立集团未增持公司任何股份。请核实并披露鼎立集团未增持任何股份的原因、鼎立集团发布及两次延期增持计划的决定是否审慎,并进一步说明鼎立集团是否具有履行增持计划的诚意。

鼎立集团答复:

(一)鼎立集团未增持任何股份的原因

1、鼎立集团增持计划时间间隔累计1年多,但实际真正可操作的时间累计只有3个多月。鼎立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工程建筑施工,一方面在经营中需要大量垫资,另一方面工程回款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造成阶段时间内的流动资金较为短缺。同时本次增持计划拟采取资管计划的方式进行,因此资金配置时间较长。由于时间的不足,鼎立集团未能及时完成增持行为。

2、鼎立集团2016年2月1日提出增持鹏起科技股票计划的动因除了对鹏起科技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鹏起科技价值的认可之外,最主要的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自2016年2月1日以来,国内证券市场稳定,鹏起科技股票价格也一直处于稳中有升的态势,因此鼎立集团一直未能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增持。

(二)鼎立集团发布及两次延期增持计划的决定是否审慎

因上述客观条件上的局限和自身资金安排的原因,鼎立集团未能及时完成增持行为。但从主观意愿来说,鼎立集团希望能继续履行承诺,并有能力履行承诺,经慎重考虑,决定延期增持计划。

(三)鼎立集团具有履行增持计划的诚意

基于对鹏起科技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鹏起科技价值的认可,鼎立集团有诚意继续履行增持计划。

三、公司公告,鼎立集团未能增持股份的原因之一是鼎立集团的资金安排问题。请核实并披露鼎立集团目前是否具有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能力,并说明相关资金安排。

鼎立集团答复:

(一)鼎立集团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能力

截至2016年底,鼎立集团总资产为84.14亿元,净资产为45.66亿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5.2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鼎立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工程建筑施工,目前在国内多个省市有项目正在开展中,生产经营正常稳定,有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能力。

(二)鼎立集团相关资金安排

鼎立集团将使用建筑施工回款作为本次增持的自有资金,计划于2017年5月15日前筹集完成。同时公司与相关资管计划资金方已达成初步意向,一旦公司自有资金筹集完毕,相关资金配置工作也将在短期内完成。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