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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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04月07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现场会议于2017年04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稷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建设银行稷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