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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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2)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9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各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0月1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概况以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有关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根据2017年2月15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更新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7、更新了“十三、基金的业绩”数据,数据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披露自2016年9月3日至2017年3月2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6年9月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苏宁基金销售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6年9月1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4)2016年9月2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6年10月15日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及全文。

6)2016年10月26日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7)2016年11月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和讯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6年11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6年1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汇付金融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2016年1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钱景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6年12月1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美金融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6年12月2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13)2016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7年1月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瑞特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7年1月1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督察长不再持有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16)2017年1月20日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17)2017年2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18)2017年2月1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9)2017年2月2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017年3月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上接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