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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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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版)

5、公司拟为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和贵研金属公司分别与渣打银行合作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拟向渣打银行分别出具保证函(以下简称“保证函1”和“保证函2”)。保证函1项下的担保“最高金额”为美元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被担保人”为贵研催化公司,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为自起始日开始(包括该日)至2019年5月31日(含该日)为止的期间,“起始日”指2016年9月26日。“保证函2”项下的担保“最高金额”为美元贰仟贰佰万元整,“被担保人”为贵研金属公司,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为自起始日开始(包括该日)至2019年5月31日(含该日)为止的期间,“起始日”指2017年2月28日。保证函1和保证函2项下的“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函的日期开始(包括该日)至(并包括)下列最迟的一个日期之后两年为止的期间: (a) 被保证债务产生的最后一个结算日或支付日(或无论以其他任何条款描述的类似术语);或 (b) NAFMII主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 (c) 就ISDA主协议而言,提前终止金额(于2002年ISDA主协议中定义)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1992年ISDA主协议第6(e)款规定的金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或(d)就外汇业务条款和条件而言,其“终止外汇交易”条款或同等、类似条款所规定的“盈亏净额”到期应付的日期;

6、公司拟为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和贵研金属公司与汇丰银行合作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拟向汇丰银行出具保证书。“被担保人”为贵研催化公司和贵研金属公司。“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务”金额为不超过美元壹仟壹佰万元整,“最高债务”指最高债务金额,如果任何担保款项的币种与最高债务的币种不同,且在债权确定时,按照当时适用的外汇汇率计算出的担保款项以最高债务的币种表示的等值金额自担保款项产生后增加了,则最高债务应增加该等增加的金额。“债权确定期间”指自本保证书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期间。在本保证书项下,任何担保款项的保证期间为该担保款项中如担保款项定义中(i)项所指部分的到期日起两年。“担保款项”指(i)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的任何时候产生并欠付银行的任何币种的全部合同性金钱性债务,无论该等债务是否为银行授信项下欠付款项或与银行授信有关的款项、单独或与其他任何其他人士共同地欠付、实际或者或有、现时或将来、以任何身份(包括以主债务人身份或担保人身份)欠付。

7、公司拟为贵研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担保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担保期不超过一年。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通过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和《关于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的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贵研国贸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其新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该担保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与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合作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拓展市场业务、规避因贵金属价格波动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增强子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该担保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担保情况为:

单位:元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5,643.95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33%,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7-007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2017年度

短期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国贸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对象及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

单位:万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上述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向其提供借款。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借款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贵研催化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公司持有该公司89.91%的股权,注册资本396,929,023元,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在云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经营范围是贵金属(含金、银)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961,272,641.63元,净资产578,716,254.11元,2016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7,420,582.65元。

2、贵研资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法定代表人为熊庆丰,经营范围是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经营铂族金属及其相关的技术与货物进出口。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699,002,924.07元,净资产为369,642,935.95元,2016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11,275,873.36元。

3、贵研金属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0弄6号2幢8308室,经营范围是贵金属、金银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以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92,832,647.47元,净资产为133,573,406.28元,2016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11,646,023.30元。

4、贵研国贸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层302-303室,经营范围是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及其制品,贵金属,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的销售,自有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00,793,538.40元,净资产为100,700,342.19元,2016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219,028.36元。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2017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该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

(二)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17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17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7-00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2017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贵研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永兴贵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庆丰

成立日期:2010年1月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永兴县便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银都大道与龙溪大道交汇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有色金属分析、检测服务(涉及危险废物的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

永兴贵研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兴贵研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418.17万元,总负债14,297.99万元,净资产7,120.1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059.48万元,利润总额1,805.64万元,净利润1,353.81万元。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永兴贵研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部分未分配利润3,000.00万元按照现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此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永兴贵研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0万元,转增后各股东对永兴贵研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即公司持股51%,仍为永兴贵研公司控股股东,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持股49%。转增前后各股东持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有利于永兴贵研公司的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实力,

(二)此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符合永兴贵研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对永兴贵研公司的控制力,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事项符合永兴贵研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对永兴贵研公司的控制力,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7-00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加对金银电解及加工

项目投资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增加投资的项目名称:金银电解及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增加投资的金额:投资额从3014万元增加至5110.4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金银电解及加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贵研公司”)投资建设金银电解及加工项目,项目建设投资3014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37)。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当地政府及所在园区的规划要求对原规划设计进行了多次变更,导致工程建设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增加。为保障该项目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永兴贵研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增加对“金银电解及加工项目”的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由原来的3014万元,增加至5110.4万元,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7500平方米增加为11469平方米。项目建设计划至2017年7月建成投产。除此之外,项目其它内容不变。

二、本次增加投资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加对金银电解及加工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公司增加对金银电解及加工项目的投资。

本次增加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投资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湖南省永兴县是中国银都,现已成为我国有色金属废渣、废料、废液的主要处理基地和稀贵金属的生产基地,有色金属的再生回收品种和稀贵金属的产量在全国同行业中处在领先地位,成为我国主要的金、银等稀贵金属生产供应基地。项目的实施将建成复杂贵金属二次资源回收平台,进一步提升贵金属清洁生产及精炼提纯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成年产500吨白银电解生产线、1吨金电解生产线、100吨电接触边角料熔炼生产线及贵金属铸造生产线和分析检测平台。

4、项目计划至2017年7月建成投产。

5、项目投资及收益分析:建设投资5110.4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约150000万元。

四、本次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永兴贵研公司自筹。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投资为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项目建成投产后充分依托当地的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复杂贵金属二次资源领域的回收规模,不断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保障公司原料供给,促进公司核心业务板块联动效应的持续提升,为贵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 2011年7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14号”文《关于核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绍兴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12,807,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7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1,231,1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22,80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3,408,373.00元,于2011年8月2日到账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KMA1066-1-1号《验资报告》。

2、2013年3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号”《关于核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47,418,750股新股。根据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原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16.80元/股。2013年3月18日,完成了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实际有效认购数量为42,689,609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7,185,43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605,320.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580,110.59元,于2013年3月20日到账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51-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货币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资源公司负责募投项目的组织、策划、建设和运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27,276.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7,340.84万元的99.77%,其中:项目建设已使用18,800.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已使用8,475.77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27,276.5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4.25万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息合计数为309.15万元)。

2、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其中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33,739.31万元,补充营运资金34,718.70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以货币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催化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68,458.0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68,458.01万元的100.00%。补充营运资金已使用34,718.70万元(生产采购原料使用30,681.18万元,贸易采购原料使用4,037.52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已使用33,894.80万元(工程建设使用21,141.5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已使用12,753.22万元)。其中,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已使用33,894.80万元,超出该部分募集资金净额33,739.31万元的155.4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155.4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220.5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2011年8月15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账号为7302010182100000742。

2011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贵研资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款已于2011年9月14日缴存至贵研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2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贵研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2011年9月22日,贵研资源公司与本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贵研资源公司作为公司实施“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专户2,账号为7302010182100000814。

2012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将剩余募集资金连同结算利息共计73,906,390.63元增资至贵研资源公司,增资款已缴存至贵研资源公司专户2。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超出部分3,906,390.63元作为贵研资源公司的资本公积。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2KMA1021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贵研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32,000万元。

2、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及要求,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3”), 账号为7302010182100001059。

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存储于专户3,按月度计划履行审批手续后转入一般户进行管理支付,当月超支部分按照《贵研铂业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启动募集资金临时使用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完成后从专户支出,当月结余部分转入下月继续使用。

贵研催化公司作为公司实施“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4”,账号为531078076018010096150及“专户5”,账号为531078076608510001819)。

2013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实施单方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贵研催化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首期增资款287,393,100.00元已于2013年7月25日转入贵研催化公司专户4及专户5,该增资款项的实际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KMA1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期增资款人民币50,000,000.00 元已于2014年3月28日增资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为本次增资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KMA1040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以部分配股发行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截至本报告日,贵研催化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合计数309.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置换募投资金共计10,403.86万元,其中: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73.16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利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9月29日,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408,373.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2年3月23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3月28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408,373.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9月27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配股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3月20日该部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贵研铂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合计数309.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结余资金目前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配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2016年度,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

注1:“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4.25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上表中该数据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利润总额。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净利润1,379.17万元。

注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通过了职业病危害评价,进行了建筑批后符合性的测量,获得测量成果报告,并完成了由昆明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上表中该数据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利润总额。承诺效益为净利润指标,本报告期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本部净利润1,179.37万元。

注5: “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于2015年6月完成了项目整体竣工结算验收。项目投入使用以来,实现了产业化关键技术及装备的集成,重点目标物料市场取得重大突破,循环经济优惠政策落地,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本报告期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是资源再生上游相关行业景气度仍无较大回升,上游各行业开工不足,贵金属催化剂报废时间延后,回收总量有限,加之2016年8月1日国家危废政策刚刚调整,失效汽车尾气催化剂废料市场仍然不规范,危废转移手续较长,导致已签订的回收协议未能按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