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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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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3,553,752.10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1,26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00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64,245,015.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805号),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4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64,245,015.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6年4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79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6年4月19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该3000万募集资金。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327.53万元(钢管束项目于报告期内累计取得的毛利),通过样版工程的示范效应,公司成功开启了战略合作资源许可的新商业模式。公司开启上述新商业模式后,可能引起自身产能利用率下降而无法达到预计产能,但与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示范效应相关的资源使用费收入所产生的效益,预计将超过预期效益。

附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77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杭萧钢构”)于2014 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4,7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4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2014年3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验资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3,910,551.81元。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未使用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以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提高现金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额偿还,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瑞信方正证券对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张耀华先生、李有星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30~17∶00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7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星期四)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公司总裁张振勇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4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3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将根据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叶静芳、冯丽

联系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件:ye.jingfang@hxss.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现场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7年5月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 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杭州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

4.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总裁张振勇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预约,预约时间:2017年5月4~5日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6:30,预约方式: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箱:ye.jingfang@hxss.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5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是“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长期致力于研发钢结构住宅体系,近年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体系已应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目前正全力贯彻国家“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向“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工程标准和质量”的目标迈进。公司钢结构住宅体系(含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下同)以其特有的结构优势成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公司就相关技术已申报了多项国家专利,进行相应知识产权保护,近日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有关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前期已就该体系与呼图壁县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龙庭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潘俊钢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享有使用其资源的权利,包括: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全部设计技术、制造技术和施工技术;建设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构件加工厂所需的技术及培训;钢结构住宅的构件生产、工程施工管理模式及培训与咨询服务;品牌使用;管理支持等协议约定的事项。

2、经营区域范围:甲方授予乙方被许可经营区域为福建省福州市内(甲方在该区域内仅设叁家合作方)

3、资源使用费支付: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肆仟万圆整)。

(2)乙方应按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圆)的费用。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30天后,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5、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作协议的履行是公司新商业模式(与相关企业就钢结构住宅体系进行战略合作)的再次践行,对加快商业模式落地有积极促进作用。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期业绩将有积极影响。

2、按双方签订后的《合作协议》,乙方应按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圆)的费用。但因乙方后续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故相应向甲方支付的该等费用存在不确定性。

3、甲方出资1500万元占股15%与乙方(现金出资8500万元占股85%)共同投资钢构公司。该投资事项需在乙方支付完4000万元资源使用费后生效。该股权投资回报受该新公司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我司将在目前钢结构住宅体系基础上,继续加大钢结构住宅体系技术研发和营销投入,积极推动与相关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的新商业模式,全力推进钢结构住宅体系的技术市场化。

5、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后续合作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杭萧钢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要求,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 主要经营情况

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注:1、房产开发业务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合同额。

2、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 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东旭置业钢结构住宅项目合同定金,但因涉及拆迁问题,项目尚未启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提交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炼油和聚丙烯厂钢结构深化设计、供货合同的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并收到业主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33,623,965.00美元,合同已生效,公司已于本年度4月份开始钢构制作。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7-03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公司集团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叶静芳 、冯丽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编:310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