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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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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债券代码:128009 债券简称:歌尔转债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5:00—2017年4月14日下午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7,984,3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86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8,566,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417,9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75%。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304,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7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22) 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84,6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84,604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5)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3,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3,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32,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89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5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19,651股,反对58,304股,弃权26,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娟律师、王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