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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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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9版)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登记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 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619;投票简称:“巨龙投票”。

3、 在投票当日,“巨龙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巨龙管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提案投票申报举例如下: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十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6)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8)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会议联系人:郑亮、柳铱芝

电话:0579-82200256、82201396 传真:0579-82201118

电子邮件:zjjlgy@163.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的股东,现委托__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巨龙管业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在审议《2017年度公司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吕仁高先生、吕成杰先生回避表决。

(三)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物流”)

住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湖家村

法定代表人:成光明

注册资本:1,05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销售(除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巨龙物流总资产为5,099.91万元,总负债为3,599.98万元。2016年度巨龙物流实现营业收入1,000.27万元,净利润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委托巨龙物流承运管道、管件等货物,运费按照市场公允价结算,2017年度因货物运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体积和重量大,运输成本高,通常占到销售价格的6~8%,远距离运输占比更高。不同货运公司各自拥有价格优势的运输线路,巨龙物流在华东地区的部分运输线路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委托巨龙物流或其他货运公司承运,巨龙物流在承接公司业务的同时对外承接业务。

公司通过巨龙物流的专业化运作平台,保证了公司部分产品的及时外运,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1、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运输成本,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巨龙物流签署的《货物承运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2017年委托金华市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