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90版)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0版)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股权结构: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赵雪巧持有30%股权,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照明设备: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东段9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江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照明产品与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四)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盛三路309号金盈利科技园厂房3楼

法定代表人:唐伟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LED灯、LED灯具、LED照明模组、LED智能照明控制系统、LED驱动电源、LED灯箱、LED招牌、LED配件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基建工程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较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将由该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4、此次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之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67,300万元(含公司为惠州日上提供的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98%;子公司惠州日上对子公司日上光电、子公司日上光电对子公司惠州日上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97%。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5:00至2017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基本薪酬的议案》

9、《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章程修订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第6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7、8项议案,与董事长李志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如参会)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第5、6、7、8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7年5月5日17:00前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7年5月5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5月5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7年4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4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于2017年4月24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志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邵立伟先生;财务总监卿北军先生;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及保荐代表人杜承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现金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平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号)核准,向易平川发行249,443股股份、向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4,694,877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10,9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12个月)内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于2017年1月16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已向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24,944,320股,该等股份已于2017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36个月。

三、本次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价格为56,000万元,其中:40%对价以现金支付(即22,400万元),60%对价以股份支付;首期现金对价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配套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由公司向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12,320万元。

鉴于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纳入合并范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实施完成,而目前公司尚未启动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经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协商,各方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现金对价4,000万元,待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现金对价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实施。

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4,0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之情形,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4,000万元,待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