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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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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
及2017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公告编号:2017-016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

及2017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17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作如下说明:

一、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

1、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的:

喻信东先生50.05万元,屈新球先生11.61万元,王斌先生12.88万元;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李年生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担任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单小荣先生12.75万元,喻家双先生9.05万元,王金涛先生12.40万元,许玉清先生15.42万元;

4、独立董事周军先生、彭敏玲女士、刘炜女士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06万元。

二、2017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为更好地激励公司在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层勤勉尽责, 2017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拟如下:

(1)根据2017年预算,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及预计增长情况如下:

(2)公司在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17年度薪酬以2016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

(3)公司在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如下指标考核奖励(含中层):

具体分配由经营层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业绩考核后另行制定方案。

(4)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5)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06万元。

本次薪酬调整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公告编号:2017-017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16年末股本66,6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13,356,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113,356,000股。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本增加后,需相应修改章程中与股本变化相关的条款,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8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35.6万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6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6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1,335.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335.6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并在公司实施完毕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后办理公司相关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8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随州凤凰酒店会议室(随州市白云大道2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 年5月5日0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5月5 日 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单小荣,杨伟聪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邮箱:sxr@sztkd.com

(五)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

(六)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公告编号:2017-019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7日,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盘后提交了《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2016年末的总股本6668万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2016年年报披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07万元,同比增长15.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903万元,同比增长17.63%,本次拟实施的股本转增方案与实际经营规模和业绩之间存在较明显的不匹配情况。请公司董事会补充说明在经营规模和业绩仅有一定幅度提升的情况下,公司超比例转增股本的考虑及其合理性。

二、根据公告,公司股东湖北高和创业投资企业所持400万股、中南成长(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150万股、上海百兴年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50万股、青岛海银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00万股,合计800万股限售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将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交易。请核实公司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提议的高送转预案是否与相关股东的后续减持安排有关。此外,请补充说明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是否存在通过高送转方案的其他考虑。

三、请补充披露本次高比例转增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积极准备答复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上接2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