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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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中国银行基金销售定投、转换业务
并参与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自2017年4月20日起,将开通本公司旗下在中国银行销售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与中国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仅限前端模式)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注:

1、东方金账簿货币B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若东方金账簿货币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A升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B。若东方金账簿货币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B降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A;

2、自2014年5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2000万以上(不含2000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自2017年4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仅限前端模式)业务。

投资人通过中国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上述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上述费率优惠政策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4.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

网站:www.boc.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分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7-04-17

公告送出日期:2017-04-1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4月18日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7-04-17

公告送出日期:2017-04-1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7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