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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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7-04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17年4月6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16 号)。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修订、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近三年销量数据;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的“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六、(六)主要销售、采购情况”。

2、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近三年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龄、信用政策、目前是否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形;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的“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七、(四)浙江沪乐应收账款分析”。

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参见在本预案(修订稿)的“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七、(二)浙江沪乐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4、修改披露标的公司坏账损失风险;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之“十、(八)3、标的公司应收帐款回收风险”及“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之“二、(八)3、标的公司应收帐款回收风险”。

5、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合理性;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的“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七、(四)浙江沪乐应收账款分析”。

6、补充披露本次收购将形成商誉的具体金额;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的“第六章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7、修改披露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第四章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五、(二)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8、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人员结构及员工数量;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的 “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六、(十一)标的公司员工结构”。

9、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前五大客户的情况;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第四章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六、(六)主要销售、采购情况”。

10、修改披露标的公司所涉及相关业务资质的有效期;具体参见本预案(修订稿)“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五、(一)5、业务资质”。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7-0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洋王;证券代码:002724)将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正式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洋王;证券代码:002724)自2016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及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9号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002、2017-004),2017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2017-020、2017-021)。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2017-027、2017-028)。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7-040)。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书面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洋王;证券代码:002724)自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