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17-05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重大投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745)自2016年7月15日下午13:00起停牌。详见公司2016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投资事项的停牌公告》(编号:2016-048),2016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51)。根据事项进展,公司确认本次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2016-058),2016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60),2016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2016-062),2016年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69、2016-070、2016-075、2016-077)。
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9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年9月20日、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84、2016-085)。
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的公告》(编号:2016-090),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3)。2016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94)。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7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公司预计将于2017年1月13日(含当日)前申请股票复牌。在此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督促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及交易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2016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的公告》(编号:2016-096)。2016年10月22日、10月29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22日、11月29日、12月6日、12月13日、12月20日、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6-097、2016-104、2016-107、2016-108、2016-109、2016-114、2016-115、2016-116、2016-117、2016-119、2016-123)。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中关于“所筹划事项因涉及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重大无先例或跨境交易事项”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直至海外交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再行复牌交易,预计复牌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2017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编号:2017-002),2017年1月14日、1月21日、2月4日、2月11日、2月13日、2月21日、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7-005、2017-013、2017-014、2017-015、2017-016、2017-022、2017-025)。
2017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投资的合伙企业完成海外收购的公告》(编号:2017-033),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和谐明芯的子公司明芯光电于2017 年 3 月 3 日(德国时间),与 LEDVANCE GmbH 原股东 OSRAM GmbH、LEDVANCE LLC 原股东OSRAM SYLVANIA INC.完成了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至此,明芯光电持有了LEDVANCE100%的股权,已顺利完成本次海外股权收购交易。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2017-035)。2017年3月21日、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7-041、2017-043)。
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立即组织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展开补充核查及落实。
因4月14日至4月17日恰逢德国复活节假期,答复问询函所需部分资料尚需目标公司配合提供,公司及中介机构尚需对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及落实,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回复问询函所关注问题并经深交所批准后,将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