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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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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配股事项复牌
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2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配股事项复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划A股股票配股事项,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发布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股票配股相关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4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本次A股股票配股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上述事项能否经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批准及批准的时间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Dynamic Moon Limited、弘毅贰零壹伍(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经公司与Dynamic Moon Limited、弘毅贰零壹伍(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友好协商,分别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5,785,043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295,735,512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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