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4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7年4月17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张巧龙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根据公司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6,106,339元变更为2,135,219,139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号)。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铿、张志成、任东川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观岭”)、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观岭”)于2016年3月29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将于2017年4月20日到期,经各方协商,拟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1号)。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5月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5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议案三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49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瑞琪置业有限公司、惠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炀玖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永弘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4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拟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包含公司为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可以在预计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不再相互调剂使用。
(2)审批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被担保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调整融资项目、融资机构及抵押物。
3、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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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成都天府新区永弘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拟收购的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以获得目标地块(成都27亩)的开发建设权益,股权转让价格为2.3亿元(税后)。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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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被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担保款项用于各子公司项目收购及开发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下同)对外担保余额为1,982,803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3.0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73,349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1.9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50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包括: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孙启明1,623,8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已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136,106,339股变更为2,137,730,139股。
2、公司对2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1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17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137,730,139股变更为2,135,219,139股。
根据公司股份总数的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一、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6,106,339元变更为2,135,219,139元。
二、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6,106,339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5,219,139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136,106,3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6,106,339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35,219,1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5,219,139股”。
公司已就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6-096号、2016-128号临时公告。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51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之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观岭”)、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观岭”)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在上述协议项下,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306,774.52万元,借款余额为10,960.28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5,523.65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观岭”)、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观岭”)于2016年3月29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将于2017年4月20日到期,经各方协商,拟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306,774.52万元,借款余额为10,960.28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5,523.65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
二、关联方介绍
(一)蓝光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抚琴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杨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杨铿,持有蓝光集团95.04%的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蓝光集团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458,373.20万元,总负债417,303.10万元,净资产41,070.10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3,924.83万元,净利润-4,343.3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公司1,144,387,8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53.60%,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泰瑞观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962.0729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泰瑞观岭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91,491.59万元,总负债0.50万元,净资产91,491.09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泰瑞观岭75.31%股权,系泰瑞观岭的控股股东,泰瑞观岭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锦诚观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1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64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锦诚观岭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75,596.46万元,总负债1,839.07万元,净资产73,757.40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718.9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泰瑞观岭75.31%股权,泰瑞观岭持有锦诚观岭100%股权,锦诚观岭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本协议,依据了市场化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关联借款及担保定价标准不得超越市场水平。在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本合同有效期内: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乙方申请,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乙方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不得低于甲方自身的融资成本,如果乙方的同期借款利息低于甲方的融资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提供的借款。
2、甲方同意,应乙方书面申请,可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乙方同意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 %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3、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4、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占用利息及担保费均在每年年底前进行统一结算。
(三)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关联董事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任东川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吕正刚先生、蒲鸿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实际表决监事2人,关联监事王小英女士回避了表决。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融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52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截止2017年4月17日,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实际表决监事2人,关联监事王小英女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拟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上述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53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日
至2017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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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7年4月18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杨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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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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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54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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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杨铿先生及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未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张巧龙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杨铿先生、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以及董事任东川先生、李澄宇先生及王晶先生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高飞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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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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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林涧、康静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