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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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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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上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机构已认真、完整阅读以上风险揭示书,充分了解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特点及风险,能够承担参与交易所债券认购及交易带来的相应风险及损失。
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表说明: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方案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5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10%-3.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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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但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本项材料)、加盖公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和上交所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咨询电话:010-66578990/8991。
(上接2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