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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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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7-01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开发”)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水利水电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领域展开多方面战略合作。该协议目前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细则双方将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商务合同。

●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3、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日

4、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5、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6、 法定代表人:朱永健

7、 公司简介:省水利水电集团是浙江省能源集团100%控股的专业从事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营运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全面负责浙能集团的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公司致力于打造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企业,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聚焦“一带一路”、全国、全省,以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建设营运为核心定位,以改善能源结构,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绿色能源产品为己任,实现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4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开发与省水利水电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领域展开一系列合作:

1、合作范围及内容

1)光伏电站合作开发。双方分别发挥在光伏电站方面的资本、业务、工程和项目储备优势,互相共享、推荐项目资源,联合投资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同时,依托省水利水电集团的业务资源优势,盘活正泰在宁夏、甘肃等区域的光伏电站存量资源,并以此合作为契机,逐步推广至全国其他区域。

2)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正泰新能源开发在光伏电站运维方面的产品、技术、工程优势,结合省水利水电集团的光伏电站运维需求,为省水利水电集团光伏电站及双方合作光伏电站提供运维管理服务。同时合作建设光伏电站远程智能运维监控中心,实现光伏电站集群运行数据集中监控、统一运维,减少运维人员数量,提升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

3)综合能源供应合作。充分结合省水利水电集团在综合能源领域的供应优势,以及正泰新能源开发在电气、新能源领域的全产业链优势,双方探讨合作开拓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供应市场,结合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大容量储能技术,切入用户侧配网投资经营,形成“电-气-冷/热-储”协同控制的智慧能源系统。

4)配售电业务合作。甲乙双方联合布局“新电改”,整合双方在发电端、配电端、用电端资源,探讨共同参与配网投资,或设立合资售电公司,以甲乙双方自有或参与建设的产业园区为试点,通过为园区提供供热、供冷等综合能源供应服务,打造重点示范工程,实现合作共赢。

5)光伏产业基金合作。双方探讨出资成立光伏产业基金,共同投资开发国内地面光伏电站。同时,适时布局海外清洁能源,参与收购经合组织国家的光伏电站等跨国项目,建立全球能源投资站点。

6)工程项目合作。双方合作,把握一带一路机遇,在燃煤电站、水电站、光伏电站开发等领域,以EPC、BOT等模式尝试抱团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建立长久的合作模式及机制,实现合作共赢。

7)海外并购合作。双方发挥各自资本、资源、经验优势,就符合双方发展战略的领域,联合进行海外大型标的的并购,以降低风险,提高成功率。

2、合作机制

1)双方共同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制定交流合作原则和框架,明确日常工作联系人员。

2) 双方建立定期会晤制度,研究和解决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3、其他

1)双方(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管理层、雇员、外部顾问、股东及股东方的前述相关人员)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则双方将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商务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外友好协商处理。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有效期叁年。双方认可,一方严重违反诚信合作原则,另一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各项合作。双方正在实施之具体项目除外,由双方根据该项目所签署之具体协议性文件予以履行。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基于双方发展战略,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在新能源、能源服务、金融与投资、全球化拓展等领域,发挥各自在资本、项目、产品、技术、平台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资源,实现互利共赢、携手发展,对于公司新能源板块的发展及公司智慧能源供应商的愿景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 协议的审议程序

1、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细则双方将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商务合同。本协议未涉及具体项目和具体金额,具体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