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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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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1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4月18日(周二)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周一)~2017年4月18日(周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俊。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3579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75,356股)的45.3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7.公司董事共4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共2人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共3人列席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2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任董事、第十届监事会拟任监事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17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2345152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反对13306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40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6%;反对133060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表决情况:

1.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张海波: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咸海波: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杨丽芳: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2.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范洪岩: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Chun Bill Liu(刘汕):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丁服千: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杨晓慧: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杨越: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关志鹏:获得选票2357953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39票。

选举结果:当选。

7.《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通报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在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如下:

王 斌,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朱月华,获得选票2357953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140票。

选举结果:当选。

通报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2017年3月22日,公司工会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刘小燕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小燕简历附后)

8.《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591414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所持表决权股份数76658001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茂名石化回避表决。

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新增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591414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所持表决权股份数76658001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茂名石化回避表决。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23579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823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4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继伟、章然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职工代表监事刘小燕简历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刘小燕简历

刘小燕:女,1976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

历任:茂名石化炼油厂一预分离车间操作工、技术员,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任。

现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该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1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8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Chun Bill Liu(刘汕)因学业关系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范洪岩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范洪岩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结果:委员: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杨晓慧、Chun Bill Liu(刘汕)。召集人:张海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结果:委员: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丁服千、关志鹏。召集人:咸海波。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结果:委员: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范洪岩、杨越。召集人:杨丽芳 。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选举范洪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范洪岩简历附后)

(五)关于选举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建议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范洪岩的提名,选举曹光明为公司总经理。

(六)关于选举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建议和公司总经理曹光明的提名,选举宋虎堂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选举张平安为公司副总经理;选举曹光明为公司总工程师(兼)。(以上高管简历附后)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建议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范洪岩的提名,选举梁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梁杰简历附后)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建议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范洪岩的提名,选举袁国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袁国强简历附后)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更勤勉的履行职责,依据其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奖金和年终激励报酬构成,具体实施按照《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层年薪激励方案(2008年修订)》的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由公司据实予以报销。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公司高管等人员简历

董事长:范洪岩,女,1969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北京市蓝靛厂教师、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项目负责人。

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提名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先生的妻子。

总经理:曹光明,男,1968年9月8日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茂名石化炼油厂聚丙烯车间工艺技术员、茂名石化炼油厂联友化工厂生产技术科助理工程师,公司生产部工程师,公司塑料厂副厂长,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及公司代理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常务副总经理:宋虎堂,男,1963年1月出生,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石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和管理专家。历任中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工程师,中石化茂名石化公司机械厂高级工程师、总质量师、总工程师,中石化茂名石化工程公司(含设计院、质量监督站、造价咨询中心)教授级高工、总经理,茂名百万吨乙烯改扩建项目经理部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张平安,男,1966年2月出生,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茂石化炼油厂焦化车间操作工,公司聚丙烯厂工艺员、副厂长、厂长,公司生产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被提名人持有公司股票948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梁杰,男,1957年8月出生,大专毕业,经济师。历任茂名石化公司直属党委宣传员、茂名石化公司经理办领导秘书、公司办公室任副主任、公司证券部部长。199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997年6月参加深交所第4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培训,获得董秘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证监会惩戒,2014年7月被深交所处以通报批评处分。

证券事务代表:袁国强,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茂名石化公司工人、技术员,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09年6月参加深交所第29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培训,获得董秘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1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届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刘小燕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一致选举刘小燕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