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7-02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王新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107,065,704.69元,实现净利润115,249,336.69元,扣除本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1,524,933.6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5,425,632.24元,减上年度现金红利10,359,148.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8,790,887.15元。
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5,914,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5,538,722.17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所处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充分考虑了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生产线技改扩能及新产品研发投资,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将在适当的时间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通知请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关于公司对4G高端射频模块和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生产线技改扩能的议案
因客户应用于4G通讯产品的多模高端射频模块以及用于智能家居产品需求量的增加,公司现有生产线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拟对集成电路中心部分生产线进行技改扩能。经公司专业人员测算,该等项目改造需新增投资5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引进设备款51,000万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项目投资款全部由企业自筹。本项目实施达标达产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43,000万元人民币,新增年利润5,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投资回收期5年(含建设期)。本项目投资收益是根据目前该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和毛利水平测算得出,不构成盈利预测。项目实际结果存在着经营环境改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因此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全资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对高端凸点及芯片尺寸封装产能扩充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根据新厂区规划及市场需要,拟对12''高端凸点及芯片尺寸封装产能进行扩充。经公司专业人员测算,该项目改造需新增投资22,35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引进设备款20,350万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项目投资款全部由企业自筹。本项目实施达标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16,080万元人民币,新增利润3,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投资回收期4.5年(含建设期)。本项目投资收益是根据目前该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和毛利水平测算得出,不构成盈利预测。项目实际结果存在着经营环境改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因此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理运用财务杠杆,2017年度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28,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
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王新潮先生根据以上子公司的申请,在上述时间及额度内视其资金需求予以安排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方式、期限、金额、担保协议条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新潮、任凯、朱正义、王元甫、沈阳、刘铭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国内证开证及议付、黄金租赁融资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期限、实施时间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股东大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王新潮先生签署上述范围内的银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远期信用证、与贷款相关的资产抵押或股权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2017年度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审计费用不超过370万元人民币(含新加坡子公司星科金朋私人有限公司审计费及内控审计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资产评估报告之复核报告”及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不变的议案》(评估复核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本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科”)、 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朋”)部分股权(以下 简称“本项目”)。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就本项目对所涉及长电新朋、长电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以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536号、第537号;中联评报字[2017]第35号、第36号)。2017年4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中联评估对上述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2、根据长电科技与交易对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前述第二次评估虽然评估值略有下降(下修4%),但不属于评估值的重大变化,不影响以第一次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的交易作价的合理性,故对本次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任凯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7-02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冯东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长电科技总部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 0510-86199179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 袁女士、石女士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4429
6、电子信箱:cd6584@cj-elec.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7-02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江阴新晟电子有限公司、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2、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38,284.17万元人民币,无对外担保。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理运用财务杠杆,2017年度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28,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具体额度如下:
1、对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
2、对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2,000万元;
3、对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0万元;
4、对江阴新晟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500万元;
5、对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
6、对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0,000万元;
7、对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
8、对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研制、开发、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16年总资产为98,117.21万元;净资产为-5,479.39万元;营业收入67,719.90万元;净利润-2,201.01万元。
2、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研制、开发、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16年总资产为129,548.15万元;净资产为58,975.81万元;营业收入140,168.71万元;净利润 15,785.61万元。
3、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股96.488%,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12%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100万美元,主营半导体芯片凸块及封装测试产品。
2016年总资产为260,370.14万元;净资产为119,769.10万元;营业收入219,729.42万元;净利润18,211.64万元。
4、江阴新晟电子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70%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75万元人民币,主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
2016年总资产为13,096.96万元;净资产为2,512.88万元;营业收入8,098.69万元;净利润-4,170.65万元。
5、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75%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60万美元,主营开发、设计、制造半导体芯片。
2016年总资产为42,846.12万元;净资产为36,567.27万元;营业收入29,880.73万元;净利润4,288.37万元。
6、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电国际”)
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万美元,主营进出口贸易。
2016年总资产225,907.19万元;净资产为172,172.72万元;营业收入51,432.72万元;净利润-58.11万元。
7、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在韩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高端封装测试产品,主要进行高阶SiP产品封装测试。
2016年总资产为299,046.31万元,净资产为133,533.05万元;营业收入236,820.92万元,净利润-4,901.35万元。
8、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主营集成电路研究、设计;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016年总资产为74,911.40万元,净资产为56,974.95万元;营业收入3,676.17万元,净利润-9,545.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7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视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为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对该等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38,284.17万元人民币,无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7-02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新潮、任凯、朱正义、王元甫、沈阳、刘铭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蒋守雷、范永明、沙智慧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人在关联事项表决中都进行了回避,对股东是公平的。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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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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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成立于2000年9月7日,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为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澄江东路99号,注册资本为5,435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新潮。经营范围:光电子、自动化设备、激光器、应用产品、模具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机械精加工;对电子、电器、机电等行业投资。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0,272,222股,持股比例为18.3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新加坡先进封装技术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先进”),成立于1997年1月,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在新加坡,是一家专业从事封装测试技术的前期实验室阶段研发工作的公司,主要通过向集成电路封装相关企业提供技术转让和技术授权许可使用获取收益。其目前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成立于2008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1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康定,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经营范围: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销售及提供售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潮集团持有该公司30%股权,并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在康强电子中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洁能”)成立于2013年1月5日,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号楼2层,法定代表人朱袁正,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研发、设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技术转让;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止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潮集团持有新洁能5.24%股权,并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在新洁能中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5、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鹏”)成立于2006年5月29日,注册地为江苏连云港,注册资本为6,300万元人民币,新潮集团持有其400万股股权。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及原辅材料、电子元件、电子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封装用环氧模塑产品研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潮集团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在江苏中鹏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6、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成立于2010年12月17日,注册地为江苏连云港,注册资本为4,300万元人民币,新潮集团持有其390.9090万元出资。经营范围:电子、电工材料制造、销售;微电子材料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潮集团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在华海诚科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7、合肥图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图迅”)成立于2009年4月17日,注册地为安徽合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江阴芯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80万元出资。经营范围:自动化检测设备、图像采集与处理系统、视觉监控系统、医学影像处理系统、环保节能系统研发、销售、技术服务与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和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目前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长电”)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注册地为江阴市,注册资本39,950万美元,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0.11微米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制造,MEMS和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及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关联自然人王新潮先生和任凯先生均在中芯长电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9、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智联”)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注册地为江阴市,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新型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的研发;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潮集团持有芯智联71%的股权,并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在芯智联中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康强电子、新洁能股份、江苏中鹏、华海诚科、合肥图迅、中芯长电、芯智联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确定。
2、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与新加坡先进于2003年签署的《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新加坡先进将其铜柱凸块相关技术授权长电先进使用,长电先进根据使用前述相关技术生产的产品数量向新加坡先进支付技术使用费。技术使用费的价格确定及货款结算标准以同类专利技术授权给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依据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3、芯智联向本公司租赁房屋及设备,双方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租金、动力费等相关事项的交易价格。
4、中芯长电租赁本公司位于江阴市城东厂区的部分厂房、配套通用设备及集体宿舍,双方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租金、动力费等相关事项的交易价格。
5、因公司管理架构国际化,原有的一幢办公楼已不能满足需求,公司向新潮集团租赁了部分办公楼,租金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水电费、空调费等费用先由新潮集团代交,本公司按实际使用金额支付给新潮集团。
6、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8.5%。,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额结算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7-02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2、投资额度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未来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资金的累加金额不得超过15亿元人民币。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仅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现金流冗余,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