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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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庄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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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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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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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注:
1、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科环建材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支付货款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科环建材开年后促销铺底所致;
3、其他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孙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归还往来款项2,940.00万元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因交付减少预收房款致使对应的预缴税费减少;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年度职工考核工资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部分房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结缴所致;
7、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提的公司债季度利息722万元所致;
8、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房产项目交付而确认相关的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9、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房产项目交付而确认相关的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10、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房产项目交付而确认相关的税金同比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转让原孙公司鄞州城投51%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泥销售业务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同比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宁波自2016年11月(税款所属期)开始暂停征收水利基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58亿元,主要系支付两块土地款;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2.10亿元;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24亿元,二是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减少10.01亿元,三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1.91亿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海宁房于2016年3月18日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并于2016年3月18日收到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请求判令:立即解除与宁海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合同编号为“3302262010A211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宁海国土资源局向宁海宁房双倍返还定金计人民币2.4亿元;宁海国土资源局向宁海宁房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余部分计人民币11.4亿元,并支付该款项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损失359,549,005元(该利息暂计至2016年2月29日);宁海国土资源局赔偿宁海宁房因土地出让事项而支付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实际损失计人民币39,546,387.5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计至2016年2月)。上述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1,779,095,392.50元。上述诉讼事项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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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立峰
日期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17-01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太平洋大酒店环球厅(余姚市南滨江路16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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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庄立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王兵团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赵立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裁韩立平先生、姚冰先生、财务总监甘樟强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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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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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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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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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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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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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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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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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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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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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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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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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4,7-14项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第5-6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第7-8项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12,148,455股回避表决后,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议案12-14采用累积投票制,庄立峰、梅旭辉、马林霞、王兵团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童全康、孙猛、何自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童丽丽、宋飒英、葛超美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刘斯亮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1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宁波大平洋大酒店三楼北海厅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及与会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庄立峰、梅旭辉、马林霞、童全康、孙猛、何自力,董事王兵团因出差,书面委托梅旭辉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列席会议的监事有童丽丽、宋飒英、葛超美、叶晋盛、钟启明及全体高管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就选举董事长、聘任经营班子等五项内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与会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庄立峰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确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的依法换届及董事人选的变换,董事会下属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发生了变化,须作相应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一)委任庄立峰董事长、马林霞董事、何自力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庄立峰董事长为召集人;(二)委任孙猛独立董事、梅旭辉董事、童全康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孙猛独立董事为召集人;(三)委任何自力独立董事、王兵团董事、童全康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何自力独立董事为召集人;(四)委任童全康独立董事、庄立峰董事长、孙猛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童全康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马林霞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聘任赵立明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施亚琴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总裁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韩立平先生、赵立明先生、姚冰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聘任甘樟强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聘任程序和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同意上述聘任的独立意见。受聘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报酬10万元人民币(税后)。本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涉及本人利益,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实行回避表决后的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 新一任经营班子及相关人员简历:
马林霞:女,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兼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舟山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韩立平:男,195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余姚市建筑设计院院长,余姚市规划局局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立明:男,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历任余姚市财税局企业驻厂员、余姚市财税局企业财务科(国有资产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科长、直属税务所所长、余姚二轻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余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秘。
姚冰:男,1971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四建项目技术员、江苏江都交通工程公司副经理、江苏京沪高速公路公司内勤、宁波三港造价师事务所造价师、镇海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宁波通途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城建投资控投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副经理、宁波两江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房地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甘樟强:男,1970 年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金银饰品厂财务部副经理、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金海岸船务有限公司(中友集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房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施亚琴:女,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小家电分公司统计、秘书等职务,2000年起至今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宁波大平洋大酒店三楼北海厅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位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有童丽丽、宋飒英、葛超美、叶晋盛、钟启明。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九届监事会主席
与会全体监事以记名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童丽丽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1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房地产
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上年同期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报告期新开工面积70,224.00平方米,上年同期无新开工面积;报告期无竣工面积,上年同期无竣工面积;报告期合同销售面积2.5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2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5%;合同销售收入3.32亿元(其中住宅3.17亿元),同比减少8.29%;结算面积1.5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80.54 %;结算收入2.02亿元(其中住宅1.99亿元),同比减少82.25%。
二、2017年1-3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20.1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6.14万平方米、住宅0.13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等3.91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8,482.54万元(商业综合体8,322.45万元、住宅19.99万元、工业厂房等140.10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