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5、900925 证券简称:上海机电、机电B股 公告编号:2017-004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怡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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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范秉勋先生、董事袁建平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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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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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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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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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以公司2016年末的总股本1,022,739,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含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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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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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范幼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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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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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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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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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宇舟、周庭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