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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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22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4人,实际参加表决4人。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贾洪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为保障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贾洪浩、丁晓杰、惠新民、刘社梅、张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本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23号)。

表决结果: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23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2月20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请详见《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7-001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03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7-004号)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07号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资产的规模较大,整体方案尚需优化论证,同时尽职调查、法律、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计公司无法在停牌期间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手方初步确定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或其指定的对象、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或其指定的对象,并可能包括其他相关方。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主要为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地产”),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淮矿地产目前控股股东为淮矿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淮矿集团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前,将淮矿地产部分股权置换给中国信达,目前相关审批程序正在履行中。该项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需要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情况及与交易对方的谈判来确定。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本次交易将会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可能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框架或意向协议,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

(五)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项服务: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自停牌以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六)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内的相关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公司已与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沟通,截至目前,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正式的书面审批意见。

二、停牌期间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和交易对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及交易对方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各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论证等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重组相关各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件等各个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和讨论。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较为复杂,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正式的书面审批意见。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无法在2017年4月20日前披露重组预案,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较为复杂,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正式的书面审批意见,且公司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2017-02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十五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洪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丁晓杰先生、惠新民先生、刘社梅先生、梁志爱先生、独立董事霍文营先生、独立董事刘红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戈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基金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6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7、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秦桥律师、郭昕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2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继续任职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独立董事张圣平先生的书面辞呈。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张圣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圣平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张圣平先生同意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大会尚未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近日,根据相关最新规定,张圣平先生表示可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张圣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