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9版)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一致同意了2017年开展不超过3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价格震荡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蒋孝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蒋孝安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蒋孝安先生的个人意见,接受其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蒋孝安先生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蒋孝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蒋孝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在公司治理、三会规范运作、再融资、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等方面为公司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董事会对蒋孝安先生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聘任蒋伟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联系方式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对此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蒋伟坚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上述新聘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于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同意聘任蒋伟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附简历:
蒋伟坚,男,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集团人力资源部岗位绩效管理员、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中鼎股份人力资源科科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六西格玛推进办经理,现任中鼎股份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63-4181887
传真:0563-4181880转6071
电子信箱:jiangwj@zhongdinggroup.com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3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蒋伟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伟坚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汪松源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汪松源先生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考试合格。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附:简历及联系方式:
汪松源 男,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进入中鼎股份工作,历任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银行税务会计、芜湖中鼎综合管理科科长,现任中鼎股份财务管理部科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242300
电 话:0563-4181887
传 真:0563-4181880转6071
电子邮箱:wangsy@zhongdinggroup.com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3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发行价格为19.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9,239,993.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6,775,193.8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营业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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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交易标的价格固定金额部分9,350万欧元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5年4月7日(即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前一交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取得,汇率为100欧元兑671.42人民币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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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10亿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10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3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九)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申请2017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次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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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蒋伟坚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3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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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7年1-3月份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2016年7月完成德国AMK公司并购、2017年2月完成德国THF公司并购,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增厚业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