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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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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1.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可称“《草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44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91元/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除激励对象杨俏丛因在登记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况而暂缓登记1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股票于2016年1月18日完成登记)以外,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完成登记。

4.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发布《2014年度利润分配公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每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5.848元。

5.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第一批)的议案》,因王士迪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其股权激励股票共计 50,000股。

6.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二批)的议案》,因公司2015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一次解锁以及递延的条件,因朱红仙等4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合计1,723,500股激励股票。

7.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批)的议案》,因任学英等5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合计199,500股限制性股票。

8. 公司于2016年5月5日发布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按照《草案》规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每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1.28元。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已按该价格进行回购。

9.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四批)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二次解锁以及递延的条件,及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合计1,673,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110ZA4527号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草案》规定的第二次股权激励股票解锁以及递延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对第二期股权激励2015年获授的第二次解锁期尚未解锁的崔勇等52人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甘伟等6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 回购数量

因公司2016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二次股权激励股票解锁以及递延的条件,公司拟对崔勇等52人2015年已获授的第二次解锁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7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甘伟等6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除上述业绩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2015年获授的第二次解锁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外,公司拟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次解锁期合计19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73,000股。

(三) 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73,0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28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8,871,44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5%。

(四)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表:

三、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因公司 2016 年业绩未满足《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二次解锁以及递延条件,因甘伟等6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根据《草案》相关规定,同意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28元/股。

3.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已经履行相关必要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04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3,000万元人民币、2,2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银行申请相关授信,并为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叁年,信用方式。用于办理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壹年,信用方式。用于办理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

3. 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壹年,信用方式。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

4. 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壹年,信用方式。其中:融资类保函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仅用于为子公司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银香港申请贸易项下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5.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于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00万美元,期限壹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具体情况如下:

1. 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伟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研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6,546.8万元,负债为64,211.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49%,净资产为2,335.42万元,营业收入为13,124.95万元。

2. 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921.9448万港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与通讯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与通讯系统集成服务。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6,584.60万元,负债为59,429.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54%,净资产为 70,959.44万元,营业收入为 158,193.8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且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美元8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04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如下:

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该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因此,公司拟按照前述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公司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科目变更

(2)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本年金额增加4,638,142.20元 ,“管理费用”科目本年金额减少4,638,142.20元,“应交税费”本年金额减少22,059,209.29元,“其他流动资产”本年金额增加104,356,851.26元,“其他流动负债”本年金额增加126,416,060.55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了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04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胜天成”)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承销工作,于2016年9月28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08,620,68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0元。截至2016年9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19,999,992.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9,719,999.88元,及其他发行费用2,628,620.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77,651,371.83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59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16年9月29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25,416,948.01元,投入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2016年9月29日。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110ZA4245号《鉴证报告》予以审验, 并经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16年9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25,175,090.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50,592,038.57元。

(3)大数据平台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费用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103,615.72元。以自有资金垫支的主要是人员工资、人员日常费用等。

综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50,592,038.57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27,059,333.2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9月29日起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911,138.38元(其中2016年度利息收入4,688,124.68元,理财收益1,223,013.70元);已扣除手续费425.00元(其中2016年度手续费425.0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4,103,615.72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66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7年4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该鉴证报告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华胜天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7年4月18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华胜天成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比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表1: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说明:截至2016年9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9,719,999.88元,及其他发行费用2,628,620.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77,651,371.83元。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总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差额调整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17-048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2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

至2017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

(二)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文昊

电话:(8610)80986666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 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04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符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发出,于2016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5,799,190.39元,2016年期末未分配的利润(合并)943,736,210.4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6,464,142.11元。

根据上述经营情况,公司拟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104,484,183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134,525.49元。

我们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科学、信息保密,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阶段特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6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43万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8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3号《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四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4《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45《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7《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7-05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第四批)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73,000股。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44号《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由于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673,0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金额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3号楼

2、邮编:100193

3、联系人:汤文昊

4、联系电话:010-80986069

5、传真:010-80986020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