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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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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寅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章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损益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年初到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0.49%,主要原因是同期相比城建税等有所减少。

2、年初到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4.36%,主要原因是同期相比转回上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3、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9.03%,主要原因是同期相比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减少。

4、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0887.50%,主要原因由小股东诉讼预计负债增加导致。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74.01%,主要原因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转让。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112.16%,主要原因是本期厂房装修及购置设备导致预付款增加。

3、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7.78%,主要原因是已支付相关薪酬。

4、报告期末,应付税费比年初减少59.9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相关税费。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32.3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股权收购款。

6、报告期末,预计负债比年初增加96.09%,主要原因是小股东诉讼案件导致预计负债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9.86%,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5.23%,主要原因是根据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90.79%,主要原因是同期相比收到银行贷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部分股民诉讼

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6年7月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做出行政处罚,部分股民据此为由,要求公司对其进行赔偿。目前,缪冬平、张克农、朱晓玮等42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累计诉讼金额为16,310,368.68元人民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案件进行了庭前质证,法院还没有对该案件作出判决。针对已经发生的索赔案件,公司已组建专业的团队,积极应诉,主动沟通,努力协调,维护全体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着敬畏和尊重法律的原则,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及时、妥善、公正的处理相关的案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的生产及经营不会受该事件影响。2016年8月17日,针对可能发生的有关股民索赔诉讼事件,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特别行政区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上海绿新(现为“顺灏股份”)追赃款不够赔偿的话,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有关索赔不足部分为上海绿新承担兜底补偿责任,确保上海绿新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