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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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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编号:临2017—03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7年4月15日,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吾九鼎”)与重庆大龙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网”)签订《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龙网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目前,协议仅确认双方合作意向,协议中涉及的总投资额及拟实现的市场规模仅为双方的合作目标,截止目前双方还未就协议约定内容开展任何实质性合作,协议实施的具体方案尚未形成,协议框架约定的项目联合运营体尚未设立,协议相关投资标的尚未确定,后续《协议》履行存在较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项简述

2017年4月1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与大龙网在北京签署《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龙网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4月17日,媒体对协议内容进行了报道。媒体报道称,昆吾九鼎和大龙网将结成跨境电商小镇项目投资联合运营体,计划按照PPP+PE的模式投资千亿级别,打造并运营约100个跨境电商特色小镇。在2017年,双方初步计划实现10个左右的跨境电商小镇落地,拟投资额将达到200亿。

媒体报道该协议内容后,本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大龙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伙协议的公告》(临2017-030)。公告介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基本框架,但未披露协议合作具体目标和相关金额。

鉴于昆吾九鼎和大龙网签署的协议仅确定双方合作意向,尚未明确具体合作方案,未开展与协议内容相关的实质性合作,双方拟设的联合运营体尚未设立,潜在投资标的尚未确定,协议履行过程存在较高不确定性。又协议中涉及的总投资额及拟实现的市场规模金额虽然较大,但仅为双方的合作目标,为避免对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可能的误导,故公司在4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中未披露协议约定的相关目标金额。

由于媒体对协议目标金额已进行报道,为帮助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协议相关信息,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本公司今日发布本公告,对协议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和说明。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核实,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昆吾九鼎和大龙网拟结成跨境电商小镇项目联合运营体,共同在全国省市县,打造并运营约100个跨境电商特色小镇,总投资额约200亿。初期计划2017年内实现10个左右的跨境电商特色小镇落地目标,最终实现100亿乃至1000亿的市场规模战略目标。

2、昆吾九鼎和大龙网将共同进行市场拓展,在跨境电商领域,大龙网根据经验,积极向昆吾九鼎提供专业知识、资源、信息,共同探讨商议,促进跨境电商小镇项目加快落地。

3、昆吾九鼎拟以PPP的模式进行投资,大龙网为实施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大龙网在战略发展和资本业务方面,优先选择昆吾九鼎为财务顾问及直接投资伙伴。

三、风险提示

昆吾九鼎与大龙网的合作协议,系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战略合作仍处在前期规划阶段,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投资目标对协议双方不具有约束力,为落实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双方将就设立联合运营体和对具体项目标的投资等具体事项,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就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开展实质性合作。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存在较高不确定性。且由于PPP投资规模较大且周期相对较长,前述合作协议的达成和后续履行,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重要信息及时公开披露,进一步加强和各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对各类合作信息进行有效管控,保证敏感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