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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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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委托理财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 月21 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17-00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54号《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1,8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37,311,000.00元。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7,350,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4日止,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37,311,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6,860,264.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450,735.2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300,450,735.21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297,766,800.0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2,683,935.2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知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上述银行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信证券;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信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金额中含上市发行费用10,860,264.79元,其中9,434,482.00元已于2015年12月转出,剩余1,425,782.79元于2016年1月转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83,935.2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博敏电子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博敏电子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下午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在上证E互动网站 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缓先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刘燕平女士,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3日11:00前通过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3日15:30-16:30通过上证 E 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电子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