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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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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8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康德莱医械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Kindly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法定代表人:梁栋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0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6月7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幢

经营范围:Ⅲ类、Ⅱ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Ⅲ类、Ⅱ类6877介入器材、Ⅱ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Ⅱ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模具设计、销售,从事模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三)公司对康德莱医械投资的历史沿革

2006年6月,康德莱医械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成立时公司名称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7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系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200万元。

2008年8月,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500万元。该次出资后,公司完成了对康德莱医械的认缴,占注册资本的70%。

2010年4月,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康德莱医械30%的权益作价300万元转让给公司。该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1,000万元权益,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0年8月,公司分别向梁栋科、杨大智、林森、王瑞琴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价23.76万元分别转让康德莱医械2.50%的权益。同时,梁栋科、杨大智、林森和王瑞琴分别以货币资金向康德莱医械增资125万元。该次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900万元权益,占注册资本的60%。

2014年1月,杨大智与公司、梁栋科、林森、王瑞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各受让方按照在康德莱医械的原持股比例,将所持康德莱医械10%的权益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价按各受让方在康德莱医械的原持股比例转让给各受让方。该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1,000万元权益,占注册资本的66.67%。

201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梁栋科、林森、王瑞琴、陈星、黄楚彬共同签订了《关于认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之增资入股协议》。康德莱医械本次增资330万元,陈星、黄楚彬分别出资1,603.50万元认缴165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德莱医械注册资本变更为1,830万元,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1,000万元权益,占注册资本的54.64%。

2015年9月5日,康德莱医械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107,489,658.13元为基准,按1:0.1702的比例折合1,83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康德莱医械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康德莱医械54.64%股权。

2015年12月4日,康德莱医械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王锴先生对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股东王锴以人民币1,650万元认购康德莱医械130万股股份,同时,原股东与新进股东王锴签订了《增资入股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德莱医械股本由1,830万股增加至1,960万股,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51.02%的股份。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元

注:上表截至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二、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的原因与目的

新三板作为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通过发行股份、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康德莱医械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利用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精神,有利于康德莱医械通过产融结合加快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介入类产品品牌影响力,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的工作计划

康德莱医械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还需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程序,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四、申请新三板挂牌对公司的影响

康德莱医械主要从事介入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主营业务在公司业务体系中属于相对独立的业务板块,与公司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其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未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康德莱医械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该事项尚需经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另外,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本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对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5,658,792.80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5,658,792.80元。

本次修订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应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的变更与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7-03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向其支付2016年度的审计报酬合计为7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 2017-03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7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周晓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0,290,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543,5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210,290,000股为基数,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5,145,000股,即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5,435,000股。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7)。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康德莱医械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