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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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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IMA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7-024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IMA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8日,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影院发展公司”)与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IMAX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修订协议七》。公司与IMAX公司约定,将在2021年12月15日之前,新增租赁40套IMAX?影院系统。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发布《关于与IMA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现将协议签署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

上述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

每套IMAX?影院系统的合作期限为十年,到期后双方可根据约定协商续展期限。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由于协议的履行期较长,存在消费者观影习惯变化、新出现的电影放映技术冲击IMAX技术优势等不确定性风险。本协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4、公司和IMAX公司一直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本次为续签合同,协议履行对本年度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① 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FLAT/RM 1901,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HONG KONG

股本(2016/11/12):2股普通股(39,000,001港元),12股普通股(27,538,341美元)

执行董事:陈建德、周美惠、Jim Athanasopoulos

经营范围:Sale and lease of theater systems and associated film performance in Greater China

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 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8号7楼02单元(实际楼层6楼)

法人代表:JIMMY ATHANASOPOULOS

注册资本:1150万美元

主营业务:影院系统及多媒体技术、摄影设备、虚拟显示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市场推广;影院系统、摄影设备、虚拟显示设备及相关软件的批发、进口、租赁、并提供安装、维护和修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3、履约能力分析:

IMAX公司是著名的影视国际品牌,成立于1967年,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和美国纽约,1994年,IMAX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2011年以来,IMAX影院在中国市场的数量已从约七十家增长至四百多家,并已在香港上市。结合IMAX公司的资金实力、股东背景及未来发展判断,IMAX公司信用状况好,履约能力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IMAX公司约定,将在2021年12月15日之前,新增租赁40套IMAX?影院系统。

2、交易价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初始租赁价格+分成付款”的形式。初始租赁价格为每套系统人民币3,339,000元,40套系统总额为133,560,000元;分成付款方式为按照协议中每家影院所有放映的影片影院门票收入净额的约定比例进行分成。

3、结算方式:本协议签署后每套系统第一次付款人民币667,800元。后期付款根据每套系统所属影院的开业时间在协议中的不同约定,分两至四期支付。每套系统尾款333,900元,根据每套系统在协议中的不同约定日期和验收日期二者较早者为准支付。

4、协议签署时间:2017年4月18日。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

6、履行期限:每套IMAX?影院系统的合作期限为十年,到期后双方可根据约定协商续展期限。

7、争议处理:双方约定协议应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解释。凡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争端均应通过本协议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欲将争端提交仲裁之日起六十天内仍未解决,该争端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并根据其规则予以仲裁。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后支付40套系统首款,共计人民币26,712,000元。未来将根据合同约定及IMAX影院建设开业进度支付剩余款项。

本协议的履行将使公司自营IMAX影院在2021年底前增加40家。根据公司目前票价分析,IMAX票价均价超出普通票价均价60%左右。随着公司IMAX影院数量的大幅增长,将有利于影院吸引观影人群,提高公司放映收入及相关收益,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2、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协议对上述协议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公司与IMAX公司签订的《修订协议七》。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