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7-021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15:00-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592号公司四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41名,所代表股份数为425,325,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592%。除股东代表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7名,所代表股份数为407,533,5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22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名,所代表股份数为17,792,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71%。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325,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325,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325,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2,662,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38%;反对1,900,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68 %;弃权762,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4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32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325,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625,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07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 %;反对24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37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2%;反对24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325,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625,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