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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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0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17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经董事会核实确认,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5、据公司了解,近期国家对林业行业的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

公司预定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2016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如股价异动发生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预披露。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0,817,0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