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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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3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韦振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互联网云基础服务行业的广阔增长空间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内,韦振宇先生计划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

2、韦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韦振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和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分别持有公司79,275,198股股份和72,687,000股股份。韦振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张驰和罗向涛分别持有公司170,000股股份和98,100股股份。以上持股合计为152,430,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韦振宇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系基于对互联网云基础服务行业的广阔增长空间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不高于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78%。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

6、增持方式:计划通过自有账户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增持公司股份,若触发要约收购,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程序。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承诺事项

1、韦振宇先生、宇驰瑞德、蓝鼎实业及一致行动人张驰先生、罗向涛先生承诺: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合法合规性及其他事项:

1、前述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2、截至目前韦振宇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总计为152,430,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不高于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7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