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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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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4版)

注:1、总行包括各直属经营机构;2、分支机构不含子公司。

4.8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9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10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采取多种举措提高集团客户管理水平。加强集团客户家谱建设,在信贷系统中将“疑似集团提示”功能前置到客户准入环节,通过系统的强制校验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家谱建设工作,完善了系统辅助识别功能。组织开展了全行客户的关联线索排查工作,对存量客户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客户管理工作。

2016年度,公司按照《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在公司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集团客户全口径统一授信管理,完善集团客户授信申报流程,提高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计量、监测和管控能力。

4.11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12计息负债、生息资产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已发行债券含发行的同业存单;

2、债券投资含应收投资款项、同业存单投资。

4.13报告期末所持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所持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财务报告

5.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及更正的情形。

5.2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公司未发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形。

5.3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复

2017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7-006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林复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陈冬华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4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行长室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拟定了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拟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9亿元,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9.13亿元,向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2.24亿元(股息已于2016年12月23日完成支付),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45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5.73亿元。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058,719,946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75亿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23,487,978股。

2016年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关联交易业务。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交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王海涛董事、艾飞立董事、杨伯豪董事和徐益民董事回避表决)

九、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的水平,推进实施资本充足率分步达标规划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年-2019年)》。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7-007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南京银行总行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行长室拟定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拟定了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拟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9亿元,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9.13亿元,向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2.24亿元(股息已于2016年12月23日完成支付),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45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5.73亿元。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058,719,946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75亿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23,487,978股。

2016年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关联交易业务。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交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全行五年战略规划2016年度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所有参与公司2016年年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一、三、四、七、八、九、十项议案还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7-008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一)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法国巴黎银行,由巴黎国民银行与巴黎巴银行合并而来,于2000年5月23日更名为法国巴黎银行。截止2016年末,该行总资产20769.59亿欧元,净资产1052.20亿欧元,各项存款8416.13亿欧元,各项贷款7596.44亿欧元,税前利润总额112.10亿欧元,不良贷款率1.4%,拨备覆盖率41.44%。

(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截止2016年9月底,该行总资产1,010.83亿元,净资产76.70亿元,各项存款733.36亿元,各项贷款485.58亿元,税前利润总额21.95亿元,不良贷款率2.55%,拨备覆盖率179.78%。

(三)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7.85亿元,净资产53.89亿元,利润总额10.99亿元,拨备覆盖率301.97%,不良贷款率0.96%,资本充足率12.36%,资产回报率2.21%,流动比率64.02%。

(四)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3月20日,注册资本1.3亿元。截止2016年末,该行资产总额31.58亿元,存款总额28.27亿元,贷款总额25.3亿元,年末实现税后利润0.40亿元,资本充足率14.39%,存贷比89.5%,收入成本比 33.22%,资本回报率14.17%,资产收益率1.39%。

(五)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2.59亿元。截止2016年末,该行总资产56.45亿元,净资产4.48亿元,存款总额46.82亿元,贷款总额40.2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9%,利润总额0.91亿元,拨备覆盖率464.75%,资产回报率1.24%,资本充足率12.43%。

(六)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资本2亿元。截止2016年末,该行总资产53.95亿元,净资产3.64亿元,各项存款45.65亿元,各项贷款30.47亿元,净利润0.33亿元,不良率3.44%,资本充足率11.94%。

(七)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0年,注册资本金24.7亿元。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的总资产416.72亿元,净资产92.22亿元,较上年增长45.61亿元,净资本77.80亿,利润总额18.19亿,营业收入增长113.34%。

(八)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5亿元。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70.08亿元,总负债44.29亿元,营业总收入34.96亿元,净利润0.12亿元,资产负债率63.26%。

(九)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4.84亿元。截止2016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269亿元,贷款余额达192亿元。

(十)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末,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90亿元,净资产2.49亿元,利润总额0.39亿元,管理资产规模665亿元,净资产回报率12.83%,净资产增长率13.17%。

(十一)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亿元,净资产2.6亿元,利润总额1.64亿元,净资产回报率77.34%,净资产增长率126%。

(十二)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4日,注册资本3亿元。截止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6.7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3.49亿元,利润总额为-1.89亿元。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处于业务筹备和拓展阶段,故利润总额为负。

(十三)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BNP PARIBAS 全资拥有的附属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人民币。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四)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初,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是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成立的第70家基金公司,由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公司成立的公募基金产品包括混合型、债券型及货币型等,还陆续成立了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各大资产类别的特定资产管理产品,并于2013年3月12日成立了专项子公司德邦创新资本有限公司。

(十五)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22日,注册资本200亿元。截止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1459.53亿元,总负债743.9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23.07亿元,长期借款164.67亿元,所有者权益715.55亿元,资产负债率 50.97%,营业总收入342.82亿元,净利润41.70亿元。

(十六)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9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4.59亿元,总负债1.3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7亿元,长期借款0亿元 ,所有者权益3.24亿元,资产负债率29%,营业总收入2.97亿元,净利润0.44亿元。

(十七)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72亿元。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250.31亿元,总负债148.5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1.61亿元,长期借款0,所有者权益101.73亿元,资产负债率59.36%,营业总收入47.62亿元,净利润10.14亿元。

(十八)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15亿元。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115.29亿元,总负债86.5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01亿元,长期借款0,所有者权益28.73亿元,资产负债率75.08%,营业总收入31.14亿元,净利润4.82亿元。

(十九)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9日,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12.76亿元,总负债8.43亿元,所有者权益4.33亿元,资产负债率66.07%,营业总收入10.82亿元,净利润0.4亿元。

(二十)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金为7200万元。截止2016年9月,公司总资产8.38亿元,总负债5.0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7960万元,长期借款8000万元,所有者权益3.36亿元,资产负债率59.83 %,营业总收入2.2亿元,净利润1853万元。

(二十一)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截止2016年9月,公司总资产131.07亿元,总负债90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亿元,长期借款17.19亿元,所有者权益40.82亿元,资产负债率68.85%,营业总收入7.45亿元,净利润0.88亿元。

(二十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621.14亿元,总负债362.5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75亿元,长期借款11.97亿元,所有者权益258.56亿元,资产负债率58.37%,营业总收入21.81亿元,净利润15.23亿元。

(二十三)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截止2016年9月总资产0.43亿元、销售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二十四)江苏恒安方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恒安方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以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与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电子系统、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与转让为主营业务。截止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4254万元,总负债20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万元,所有者权益3555万元,资产负债率16%,营业总收入1800万元,净利润4万元。

(二十五)南京金豹运动器具有限公司

南京金豹运动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01万元,是专业生产体育运动用球、礼品球及各种促销球类产品的制造商,并取得产品出口贸易资质。截止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5709万元,总负债290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865万元,长期借款0,所有者权益2807万元,资产负债率50.82%,营业总收入6655万元,净利润182万元。

(二十六)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6日,注册资本为50亿元。截止2016年9月末合并报表,公司总资产1903.59亿元,总负债1276.1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53.53亿元,所有者权益627.47亿元,资产负债率67.03%,营业总收入132.01亿元,净利润27.22亿元。

(二十七)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7日,注册资本2.4亿元。截止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21.93亿元,总负债2.4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亿元,长期借款0亿元,所有者权益19.46亿元,资产负债率11.29%,营业总收入3.18亿元,净利润0.54亿元。

(二十八)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488号文批准,于2010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50.46亿元。截止2016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75.42亿元,总负债137.6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14.67亿元,长期借款21.69亿元 ,所有者权益37.76亿元,资产负债率78.48%,营业总收入67.09亿元,税前利润总额2.79亿元,税前净利率4.15%,净利润1.90亿元。

(二十九)关联自然人

对个人客户提供授信是公司核心授信产品之一,公司对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个人客户可以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向公司办理上述一项或多项授信产品。2016年末,关联自然人贷款总余额2,343.62万元,贷款承诺(未使用的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379.25万元,合计授信余额4,722.87万元。根据公司业务历史数据,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客户群体的交易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2017年度拟申请给予公司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600万元以下(含),且总授信金额1亿元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

二、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币种:人民币

■注: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合计372.71亿元,提供服务类业务预计额度合计12.31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没有优于同类信用等级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条件。均按照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管理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规则,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经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