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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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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46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为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专业从事板式家具机械专用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定位于从事高端板式家具生产装备的整机及机械构造设计、数控技术研发、整机总装与软件系统集成以及提供数控化、信息化家具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

公司提供全系列数控板式家具机械设备和成套自动化生产线解决方案,主要生产封边机系列(KE)、锯切系列(KS)、多排钻系列(KD)、加工中心系列(KN)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系列(KL)等系列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板式家具行业如套房家具、衣柜、橱柜、办公家具、酒店家具等的生产和制造,以及其他涉及人造板加工或使用的领域如木门、木地板的生产以及建筑装饰、会展展示、车船生产中所用人造板材的加工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公司紧密围绕期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抢握市场机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同时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技术创新,缩短新产品更新迭代周期,优化生产工序提升产品品质。

报告期内,在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534,138,098.66元,同比增长42.12%;利润总额181,832,649.72元,同比增长7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127,710.30元,同比增长74.0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29,200,893.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06,155,172.30元。其中,专用设备销售收入为527,047,495.02元,较上年增长41.30%;其毛利率为39.99%,同比上升2.45%,主要原因为各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有所增长,主要产品成本有所下降;其他业务收入7,090,603.64元,同比增加4,256,729.55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为公司 2017 年及以后健康、有效、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4,138,098.66元,同比增长42.12%;营业成本319,791,966.19元,同比增长3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127,710.30元,同比增长74.01%。经营业绩上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2016年下游家具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对家具机械设备产品需求有所增加,公司封边机、裁板锯、多排钻及其他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销售收入稳步增长,且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改按税金及附加项目列报。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期调增税金及附加2,410,770.84元;调减管理费用2,410,770.84元,不影响其他财务报表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8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广州楷德机械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截止2016年8月12日,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本期仅合并其2016年1-7月份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合并其资产负债表。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