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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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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2017年3月末,应收票据9,214.42万元,较期初增加6,586.84万元,增幅250.68%,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应付款较大,导致2016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减少。

(2)2017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29,890.55万元,较期初增加7,875.00万元,增幅35.77%,主要原因是期末尚未结付的修理费及塌陷补偿费。

(3)2017年3月末,专项应付款6,090.14万元,较期初增加6,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财政奖补资金。

(4)2017年3月末,少数股东权益49,476.93万元,较期初增加11,878.46万元,增幅31.5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板集电厂少数股东投入股本金和报告期实现少数股东损益的增加。

利润表项目:

(1)2017年1-3月,营业收入181,199.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574.23万元,增幅51.47%,主要原因:一是煤炭价格回升,煤炭收入增加;二是子公司板集电厂2016年3季度投产,今年一季度实现电力收入同比增加。

(2)2017年1-3月,税金及附加6,45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60.16万元,增幅108.45%,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增加的影响,二是根据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自2016年5月起原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列支。

(3) 2017年1-3月,财务费用23,902.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87.15万元,增幅33.42%,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缓建,暂停利息资本化,影响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4)2017年1-3月,投资收益-685.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7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联营企业宣城电厂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现金流量项目:

(1)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840.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218.48万元,增幅144.86%,主要影响因素:一是受煤价回升影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加38.90%;二是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和财政奖补资金,影响其他经营活动流入同比增加;三是公司支付材料款、塌陷费、税金等同比增加22.71%。

(2) 2017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08.10万元,主要影响因素:一是公司借款资金流入229,300.00万元,同比增加127.76%;二是公司子公司收到股本金9000万元;三是公司偿还借款224,403.50万元,同比增加191.72%。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培

日期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7-03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淮南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陈培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丁家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丁家贵,男,1973年6月出生,汉族,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部长,公司安监局总工程师,刘庄煤矿安监处处长、副矿长(正部级),口孜东矿副矿长、矿长,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口孜东矿矿长。丁家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对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实施安全奖励的议案。

审议通过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奖励,具体金额如下(税前):副总经理赵洪波20000元、原副总经理陈国忠40000元,原总会计师王丽40000元。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7-03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淮南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