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负责人发现公司理财产品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5)独立董事可以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理财产品的专项审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该事项尚须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7-01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300,000.00元,扣除支付的发行费用40,600,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957,187.00元,其中:置换前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29,592,2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6,364,987.00元。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应为190,699,300.00元,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35,957,187.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574.51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484,418.9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206,136.9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55,432,094.44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3,000,000.00元,募集资金7天通知定存余额16,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431,594.44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500.00元,合计余额 155,432,094.44元。双方金额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6年9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银行专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500.00元,尚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9月 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592,2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8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7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截止2016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的余额为14,9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7-01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7.1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文件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7-02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截至 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1)以上事项5、事项1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2)上述事项 5-10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于2017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联系人:孙仕杰 张漪萌

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联系传真:0512-82278868

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邮编:215011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8”,投票简称为“恒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单位/本人,其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期限:

附件三: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