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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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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魏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庆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2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3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2016年年度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政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2,757,960,657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13,694,098.55元,占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58%。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日期 2017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1198 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