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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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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0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7,819,200股,其中,回购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307,200股,回购价格为3.1825元/股,回购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12,000股,回购价格为5.95元/股。

2、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19,200股,涉及股权激励对象94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2014年10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行本次股票激励计划。

4、2014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4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股份数量及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其中,授予激励对象由原定的84人增加至9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30万股调整为65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0万股调整为590万股,预留部分为60万股不变。

7、2014年12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行本次股票激励计划。

8、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9、2015年1月10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10、2015年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1、2015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91名激励对象5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2日。

12、2015年2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授予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13、2015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15年3月16日,公司作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鉴于激励对象杨其洪、高文清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89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7万股。

15、2015年5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分派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现金5元(含税)。

16、2015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股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15年7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股数由60万股调整为120万股,同意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7月24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18、2015年7月24日,公司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15年8月26日,公司作出《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由16名激励对象认购全部的120万股。

20、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21、2016年3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22、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23、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4、2016年3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25、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6、2016年3月15日,公司作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6人,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1.66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3月17日上市流通。

27、2016年4月1日,公司作出《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公司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52.83万股,其中回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4.74万股,回购价格为6.565元/股,回购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9万股,回购价格为12.10元/股。

28、2016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分派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现金2元(含税)。

29、2016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30、2016年8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31、2016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32、2016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3、2016年8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34、2016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5、2016年8月29日,公司作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人,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0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9月1日上市流通。

36、2016年9月23日,公司作出《关于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本次回购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7.62万股,回购价格为5.95元/股。

37、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38、2017年3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39、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40、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1、2017年3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42、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3、2017年3月20日,公司作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4人,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48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3月2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内,7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应予回购注销不符合本期解锁条件的464,000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等级为B(合格)等级(解锁系数为0.7)应予回购注销不符合本期解锁条件的19,200股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6,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回购注销不符合本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899,200股。

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公告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667,017.54元,相比2013年392,295,499.60元增长率为30.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1%,而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为“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3%,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公司预计无法达到上述解锁条件,因此决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无法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408,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无法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12,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决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307,2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825元/股;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512,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19,2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67%。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26,301,564.00元,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17]1604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165,087,200股减至1,157,268,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4月20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