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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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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凤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主要数据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的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元

2、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1.73%,主要因为本期末尚余未到期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以及本期购买了营销中心办公房屋;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2.28%,主要因为期初应收票据大部分已到期、贴现及背书结算;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6913.89%,主要因为本期末尚余未到期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

(4)、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154.46%,主要因为本期发生了西藏办公楼装修费用;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956.72%,主要因为本期购买营销中心办公房屋尚未转入固定资产;

(6)、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40.54%,主要因为支付维奥制药工程及设备质保金;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3.17 %,主要系药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64.82%,主要系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3.16%,主要系公司紧随医药行业政策变化,全面考虑医保调整等因素对公司发展的影响,进行战略性布局,在加强营销团队建设的同时加快各地办事处建设,加大精细化、专业化的市场推广、学术推广力度,深入掌控渠道和终端,为公司经营产品销售未来增长夯实基础,上述项目的投入对本期销售费用有一定影响,整体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8.23%,上年同期财务费用中包含5000万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担保费用,该笔借款已于2016年末偿还;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4.4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企业发展金,本期暂未收到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2.62 %,主要系上年同期因维奥制药搬迁发生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本期无此类支出;本年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对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扶贫捐款10万元;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86.37%,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37.63%,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1.73%,主要系上年同期维奥制药搬迁办理工商变更,为延续贷款临时支付的担保公司保证金,当年已收回。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7年1月16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购买了5000万元《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起息日:2017年1月17日,到息日:2017年4月17日;2017年1月18日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购买了5000万元《“芙蓉锦程·金芙蓉”机构专属2017年20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起期日:2017年1月18日,到期日:2017年4月18日。该事项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2017-003号公告。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与维奥制药已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70,545,800.00元,借款期限两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资金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批到位。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该事项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2017-011号公告。

3、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为: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帆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