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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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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58 公司简称:华锐风电

一 重要提示

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本年度报告后,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包括1.5MW、2MW、3MW、5MW、6MW系列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引进国际兆瓦级风电机组技术并进行系列化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国产化配套产业链建设。结合主营业务,公司业务还延伸到提供风电运维服务方案和风资源投资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由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开发出市场需求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并对过往的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由公司采购零部件并在生产基地进行整机生产制造;通过公司营销体系或投资策略,将风力发电机组销往国内外风电场进行安装,并提供运维等增值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风电机组产品属于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全球性和国内政策鼓励支持的产业,也是《中国制造2025》政策下智能制造的组成部分。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16》,2016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4600MW,增长率达到12.5%,涨幅有所回落;中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23328MW,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2.7%,增长率达到16.0%,涨幅有所回落,但仍快于全球风电的增长速度。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十二五”时期,全球风电装机新增2.38亿千瓦,年均增长17%,是装机容量增幅最大的新能源发电技术。风电开发利用的经济性显著提升,过去五年,全球范围内风电开发利用成本下降了约30%。“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累计新增装机9800万千瓦,占同期全国新增装机总量的18%,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随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系列政策的出台和落地,国内支持风电产业发展的力度将不断加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2016年12月27日,公司按时支付了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即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26日)的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1. 以上发行日指发行首日,即起息日;

2. 以上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3.根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122115”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122115”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6%;在存续期第3年末,公司决定上调“122115”债券的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即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0%并固定不变。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122115”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122115”债券回售申报日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2115”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2,560,982手,回售金额为2,560,982,000元。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12月25日、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将华锐风电及其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决定将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来的《联合信用评级关于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决定将公司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债券“11华锐01”、“11华锐02”信用等级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16年6月1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维持“11华锐01”、“11华锐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终止跟踪评级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开始向“11华锐01”和“11华锐02”持有人支付自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26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债券的本金,2016年12月27日“11华锐01”和“11华锐0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16年12月27日,“11华锐01”和“11华锐02”已全部偿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终止对“11华锐01”和“11华锐02”的跟踪评级,并宣布“11华锐01”和“11华锐02”的信用等级失效。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世界经济依然处于疲弱态势,国际贸易走低,全球经济不确定性风险增大。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最新预测,2016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仅为2.2%,同比降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国内方面,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我国经济增速继续回调。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国内全年经济增长率为6.7%,但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增速相比仍处于领先行列,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了33.2%。

2016年仍然是全球新能源行业稳定增长的一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达成的《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全球在控制温度上升、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等领域形成共识,以风电、光伏、核电为代表的绿色能源将具有持续而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2016年,全球风电行业持续保持快速发展,全球包括国内风电市场均实现稳定增长。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16》显示,2016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4600MW,增长率达到12.5%。

中国风电的快速增长依然是引领全球风电稳定增长的主要力量。2016年,中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23328MW,增长率达到16.0%,高于全球增长速度,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2.7%。在此期间,国家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为行业未来的发展制定了目标和方向;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问题,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此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还联合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将大型风电技术创新作为未来15年能源技术革命创新的重要任务,其中包括高空风电机组、10MW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等多项关键技术。

2016年,公司在解决困难中发展前行。一方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公司经营面临重建市场信誉、恢复供应商信心、加速业务回款、处置闲置资产、恢复银行融资、解决重大诉讼事项、兑付到期债券等多重考验,本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质保期内运维投入较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闲置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等因素,导致公司今年经营业绩仍然出现较大亏损。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适应行业变化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在新一代风电机组研发生产、风电运维服务市场化运作、风资源开发建设、供应链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部署和提升,为公司经营实现扭转打下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如下:

1、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但质保期内机组的运维投入仍然较大;本期对闲置的长期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因账龄增长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因市场变化和技术升级等原因导致对库存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为推动机组出质保以及回款折让了部分应收账款,故公司2016年度的亏损金额仍然较大。

2、技术研发实力得到提升

2016年,公司完成了SL2000/110/116/121高原型与台风型、SL3000/121台风型、SL5.X/155新一代海上机组的设计开发工作;承担上海科委“深远海上风电机组设计开发及运维相关技术研究”课题,科技部“海上风电场送电系统与并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子课题;完成SL2000/121和SL3000/121机型的设计认证以及CMS的型式认证,正在进行1.5MW、2MW、3MW多个机型的认证;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5项,申请专利16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发布行业标准2项。

3、市场信心逐渐恢复

一方面,加强同客户、设计院等单位的技术交流、产品推广,持续保持运维服务投入力度,改善运维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得到提升,正常经营往来逐步恢复,并促进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参加行业招投标,储备订单,并大力推动在手订单执行工作。

4、运维服务持续改善

公司持续保持质保期内机组的运维服务投入力度。一方面采取人员定岗设备到人、强化巡检、加大物资修护等多项措施保证运维服务水平,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达到97%以上,客户满意度得到提升;一方面通过强化设备管理等措施控制运维成本。此外,公司运维子公司积极参与后运维服务市场竞争,凭借在整机制造方面的领先技术和近万台风机运维经验等优势,获得首个海外项目——土耳其USAK54MW项目两年后运维服务订单以及中电投15万千瓦项目三年后运维服务等订单。

5、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经公司积极争取,收回了公司子公司在大连市长兴岛两块面积总计55.5188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清理闲置固定资产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消化库存,通过统筹调配各子公司生产服务性库存物资、建立维修中心缩短物资修复周期、技改升级等措施,实现物资的合理利用,尽力消化旧有库存物资。

6、加大诉讼、仲裁案件清理力度

2016年,公司通过与各相关方积极沟通,提振相关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且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促成多项法律纠纷达成和解与化解。其中,公司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争议的仲裁事项达成和解;公司与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诉讼事项达成和解等。

7、按时足额完成债券兑付兑息工作

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2016年剩余规模分别为3901.8万元、2亿元,债券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16年12月27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债券兑付兑息资金,顺利完成公司债券 “11华锐01”、“11华锐02”的本息兑付和摘牌工作,保障了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8、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完结

公司于2014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0084号),因公司其它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告知书》,对上述立案调查认为:调查终结,未发现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决定予以结案,不作处罚。该立案调查事项审理完结,消除了公司经营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为公司持续发展创造了可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稳定。

9、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因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目前,由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马忠先生已当选公司新任董事长兼总裁,公司董事会将与管理层、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提升主营业务实力,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将公司打造成为新能源领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行业发展前景来看,作为新能源产业,风电在未来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公司仍有机会在未来行业竞争中获得发展。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4,465.8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4,805.31万元,减幅为3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934.5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35,292.48万元。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6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2家;具体合并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2016年度报告第十一节第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及第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等对华锐风电公司提出的诉讼尚在审理中,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华锐风电公司2015年度亏损44.52亿元,2016年度亏损30.99亿元,且每股净资产已低于股本,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华锐风电公司的经营风险。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其涉及的事项与事实相符。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推进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等对公司的诉讼事项解决,维护公司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市场开拓方案;向风电运维服务领域延伸,拓展收入来源;全面降低运营成本,严控费用开支;加快处置闲置资产,盘活和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尽快构建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将全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前述强调事项段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忠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