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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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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2版)

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在“管理费用”项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原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调整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的数据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对本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本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故只需要对列报进行追溯调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续)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进行变更,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209,060,655.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4,375,968.77】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665,246,793.18】元,扣除2016年按照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向股东分配利润【60,000,0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23,437,596.88】,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90,869,852.05】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75,5852,939.86】元,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797,548,120.89】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25,7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瑞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拟续聘瑞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拟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司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独立董事胡敏珊女士,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赵明女士,财务总监黄思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5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17年5月24日日至2017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草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中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16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2日(8:30-11:30,14: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843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437

联系人:吴中林

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0760-85594662

E-mail:zqb@tycc.cn

2、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月25日

附件一: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 ____ 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2;

2、投票简称:“通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